华电广州增城燃气冷热电三联供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扩大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50/17-SB-0201 |
循环水泵及电动机 |
4台立式斜流泵,流量16700m /h,4台双速电机,额定功率1400kW(高速)/1000kw(低速) |
1640 |
CHDTDZ050/17-SB-0202 |
高厂变、起备变 |
高厂变2台,起备变1台 |
1730 |
CHDTDZ050/17-SB-0203 |
电制冷机组 |
两台1.15MW螺杆式、风冷电制冷空调 |
870 |
CHDTDZ050/17-SB-0204 |
机械通风冷却塔 |
12套10.36m逆流式机械通风冷却塔、12台变频电机 |
2800 |
CHDTDZ050/17-SB-0205 |
开、闭式循环冷却水泵 |
全厂共4套1500t/h闭式冷却水泵、2套500t/h停机用闭式冷却水泵,4套1990t/h开式循环水冷却水泵 |
837 |
CHDTDZ050/17-SB-0206 |
循环水电动蝶阀(含循环水可曲挠橡胶接头) |
两套机组共8套蝶阀,8套可曲挠橡胶接头 |
814 |
CHDTDZ050/17-SB-0207 |
离相母线 |
全连式离相封闭母线,自然冷却 |
1513 |
CHDTDZ050/17-SB-0208 |
热水型溴化锂制冷机组 |
一套2.3MW热水型吸收式冷水机组 |
825 |
CHDTDZ050/17-SB-0209 |
闭冷水热交换器 |
每台机组配置2套板式换热器,全厂共4套 |
83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是生产商应具有生产所需的厂房、设备,加工生产、试验能力及试验装备,并有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相关的认证、强制认证,获得权威机构颁发的质量体系认证并按其对设计、制造、包装的各阶段采取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和包装的质量,能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且上述认证的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能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4.同一设备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或进口设备代理商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并提供代理授权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最先进、可靠的成熟产品,不接受试验或试制性产品,产品能满足或优于招标规范书的要求。
6.投标人自2013年1月至今具有300MW级及以上机组配套循环水泵至少2个国内电厂投运业绩;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投标人在3年内(2015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投标人在3年内(2015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需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2.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高厂变、起备变】
1.投标人应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是生产商应具有生产所需的厂房、设备,加工生产、试验能力及试验装备,并有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相关的认证、强制认证,获得权威机构颁发的质量体系认证并按其对设计、制造、包装的各阶段采取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和包装的质量,能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且上述认证的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能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4.同一设备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或进口设备代理商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并提供代理授权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最先进、可靠的成熟产品,不接受试验或试制性产品,产品能满足或优于招标规范书的要求。
6.投标人自2013年1月至今具有至少5个220kV、18MVA及以上油浸式变压器的国内发电厂或变电站投运业绩;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0万元。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投标人在3年内(2015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投标人在3年内(2015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需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2.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电制冷机组】
1.投标人应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是生产商应具有生产所需的厂房、设备,加工生产、试验能力及试验装备,并有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相关的认证、强制认证,获得权威机构颁发的质量体系认证并按其对设计、制造、包装的各阶段采取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和包装的质量,能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且上述认证的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能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4.同一设备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或进口设备代理商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并提供代理授权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最先进、可靠的成熟产品,不接受试验或试制性产品,产品能满足或优于招标规范书的要求。
6.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节能产品认证;投标人自2015年1月至今具有至少2台1000kW及以上制冷量的风冷型冷水机组的国内投运业绩;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人民币。
7.本标段允许代理商投标,但同一品牌设备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投标人在3年内(2015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投标人在3年内(2015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需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3.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机械通风冷却塔】
1.投标人应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是生产商应具有生产所需的厂房、设备,加工生产、试验能力及试验装备,并有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相关的认证、强制认证,获得权威机构颁发的质量体系认证并按其对设计、制造、包装的各阶段采取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和包装的质量,能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且上述认证的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能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4.同一设备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或进口设备代理商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并提供代理授权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最先进、可靠的成熟产品,不接受试验或试制性产品,产品能满足或优于招标规范书的要求。
6.投标人自2013年1月至今具有至少6台单台容量5000t/h及以上逆流式机械通风冷却塔的国内电厂投运业绩。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小于3000万。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投标人在3年内(2015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投标人在3年内(2015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需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2.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开、闭式循环冷却水泵】
1.投标人应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是生产商应具有生产所需的厂房、设备,加工生产、试验能力及试验装备,并有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相关的认证、强制认证,获得权威机构颁发的质量体系认证并按其对设计、制造、包装的各阶段采取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和包装的质量,能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且上述认证的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能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4.同一设备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或进口设备代理商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并提供代理授权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最先进、可靠的成熟产品,不接受试验或试制性产品,产品能满足或优于招标规范书的要求。
6.投标人自2013年1月至今具有300MW级及以上容量机组至少10台开、闭式水泵的国内电厂投运业绩;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投标人在3年内(2015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投标人在3年内(2015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需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2.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循环水电动蝶阀(含循环水可曲挠橡胶接头)】
1.投标人应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是生产商应具有生产所需的厂房、设备,加工生产、试验能力及试验装备,并有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相关的认证、强制认证,获得权威机构颁发的质量体系认证并按其对设计、制造、包装的各阶段采取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和包装的质量,能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且上述认证的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能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4.同一设备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或进口设备代理商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并提供代理授权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最先进、可靠的成熟产品,不接受试验或试制性产品,产品能满足或优于招标规范书的要求。
6.投标人自2013年1月至今具有至少5个300MW级及以上国内电厂投运业绩;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投标人在3年内(2015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投标人在3年内(2015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需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2.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离相母线】
1.投标人应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是生产商应具有生产所需的厂房、设备,加工生产、试验能力及试验装备,并有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相关的认证、强制认证,获得权威机构颁发的质量体系认证并按其对设计、制造、包装的各阶段采取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和包装的质量,能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且上述认证的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能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4.同一设备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或进口设备代理商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并提供代理授权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最先进、可靠的成熟产品,不接受试验或试制性产品,产品能满足或优于招标规范书的要求。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人在3年内(2015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投标人在3年内(2015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需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1.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热水型溴化锂制冷机组】
1.投标人应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是生产商应具有生产所需的厂房、设备,加工生产、试验能力及试验装备,并有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相关的认证、强制认证,获得权威机构颁发的质量体系认证并按其对设计、制造、包装的各阶段采取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和包装的质量,能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且上述认证的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能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4.同一设备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或进口设备代理商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并提供代理授权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最先进、可靠的成熟产品,不接受试验或试制性产品,产品能满足或优于招标规范书的要求。
6.投标人自2013年1月至今具有至少有4个300MW级及以上等级国内电厂的投运业绩;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7.具备ASME及CE认证;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节能产品认证。
8.投标人自2013年1月至今具有至少2个项目投运业绩;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人民币。
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投标人在3年内(2015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投标人在3年内(2015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需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4.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闭冷水热交换器】
1.投标人应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是生产商应具有生产所需的厂房、设备,加工生产、试验能力及试验装备,并有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相关的认证、强制认证,获得权威机构颁发的质量体系认证并按其对设计、制造、包装的各阶段采取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和包装的质量,能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且上述认证的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能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4.同一设备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或进口设备代理商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并提供代理授权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最先进、可靠的成熟产品,不接受试验或试制性产品,产品能满足或优于招标规范书的要求。
6.投标人自2013年1月至今具有至少2个300MW级及以上国内电厂投运业绩;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7.投标人具有该产品进口代理资质(证明文件)。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投标人在3年内(2015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投标人在3年内(2015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需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3.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8-05-11 13:05到 2018-05-16 17:00。
获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