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
辽宁徐大堡核电厂位于兴城市海滨乡徐大堡村南侧海岸边,东临辽东湾。厂址东北距兴城市约32km、距葫芦岛市约46km,西距绥中县城约18km。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和环境监测子站用于对核电厂周围环境辐射水平、相关气象参数、环境样品以及对放射性气态、液态排放物进行监测,为评价核电厂对环境的影响提供依据。本项目由监督性监测前沿站、监督性监测流出物实验室、监督性监测子站、核电厂监测子站构成,其中监督性监测前沿站、监督性监测流出物实验室和2个监测子站拟建于兴城产业园区,距徐大堡核电厂直线距离约21km,距兴城市直线距离约12km,距葫芦岛市直线距离约25km;其余19个监测子站分布于距离核电厂10km范围内的周边村镇。
2.2设计周期
2.2.1. 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初步设计;
2.2.2. 2018年10月30日前,完成NNSA审查;
2.2.3. 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施工图出版。
3.招标范围
3.1监督性监测系统(含监督性监测前沿站、监督性监测流出物实验室、监督性监测子站)、核电厂环境监测子站总体规划设计。
3.2监督性监测系统(含监督性监测前沿站、监督性监测流出物实验室、监督性监测子站(12个))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中监督性监测系统初步设计的编制应符合国家核安全局、地方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并通过国家核安全局组织的最终审查。
3.3核电厂环境监测子站(厂内4个、场外5个)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上述监督性监测子站、核电厂环境监测子站中有3个站址为共站,在同一站址建设。子站占地面积约100㎡,共站点位占地面积按照200㎡考虑。
3.4服务范围
3.4.1设计方提出需要业主提供的设计输入;
3.4.2编制设计进度计划和设计文件清单;
3.4.3开展初步设计(含监督性监测系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程设计;
3.4.4组织及参加与本项目设计相关的调研、重要会议、审查等活动,负责审查过程中关于设计问题的答疑;
3.4.5根据业主方要求开展必要的现场服务;
3.4.6回答本项目审查、审批等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并在设计中落实;
3.4.7提出设备(材料)技术规格书,负责相关答疑并完善;
3.4.8审查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设计接口文件与设备采购技术规格书的符合性,处理设备不符合项引起的设计修改;
3.4.9参加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
3.4.10提出地质详勘的技术规格书;
3.4.11承担会务并通过国家核安全局组织的专家评审会;
3.4.12配合业主积极参加与地方主管部门的技术答疑;
3.4.13未提及内容遵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等执行。
以上所述的招标范围仅是概括性的,各站点方位坐标、具体设计内容及要求等详见《徐大堡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和核电厂环境监测子站项目工程设计任务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4.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3具有2项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首页和签署页复印件;
4.4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 2018年 5月11日至2018年 5 月17日
联系人:郑工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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