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宁明县县城明江沿岸区域。
本项目标划分: 5个
建设规模:按照4A景区标准对宁明县县城范围进行改造。
合同估算价: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20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9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明江两岸景观建设工程、街区改造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附属工程等。
标段划分 |
标段范围 |
投资估算价 |
1标段 |
绿化类工程一:1、宁明县城特项目(兴宁大道和旅游集散中心绿化工程)2、宁明创特项目(江滨南路、花山路绿化工程)3、宁明创特项目(百宁商都片区绿化工程)4、宁明县创特项目(大桥两端古建木亭工程)5、宁明创特项目(江滨公园观景平台)6、宁明县创特项目(兴宁大道、江滨北路、花山路维修工程)7、宁明县创特项目(华侨农场广场处工程) |
约400万元 |
2标段 |
绿化类工程二:1、宁明县铁道口~华侨农场广场园林绿化景观工程2、宁明县2017年“创特”部分街道绿化补种项目(桥东、桥头及环江路等)3、宁明百宁市场、大明公馆对面街道、景顺大酒店花圃种植花木工程4、宁明江滨路河提花圃、一亭二廊周边、政法委门前花圃种植花木工程5、宁明高速路出口集散中心花圃种植花木工程6、宁明江滨桥头红绿灯、旧爱店路口花坛、福仁街路口摆设花木工程7、宁明县江滨公园创建旅游特色名县绿化项目 |
约400万元 |
3标段 |
亮化类工程:1、宁明县明江河东岸河堤路灯改造工程2、宁明县兴宁大道西路灯底座油漆翻新项目3、宁明县城挂空光缆整治工程4、宁明大桥桥墩亮化工程5、宁明县明江河西岸路灯改造工程6、宁明县东麟街、中华西街人行路灯安装工程7、宁明县荷城街树木亮化工程8、花山广场路灯电缆更换、安装工程9、宁明县德华街树木亮化工程10、江滨路景观照明安装工程11、宁明县江滨北路桥头红绿灯至东麟街口(观景台、塑木栈道、一亭两廊等灯光、灯带安装)工程12、宁明县兴宁大道泛光照明工程、14、宁明县创特工作项目(喷涂绿化树根部)15、宁明路名牌标示16、宁明县标示牌制作工程 |
约370万元 |
4标段 |
特色景观、景点类工程:1、兴宁大门2、兴宁大道中一巷大门3、新西洋大门4、兴宁大道中三巷大门5、兴宁大道中四巷大门6、宁明火车站大门景观7、江滨广场文化长廊8、江滨广场石景9、江滨北广场石磨阵装饰10、宁明县创特环境艺术设计安装工程11、宁明县东麟街路口一亭两廊工程12、宁明县江滨北路红路灯至东麟街口(塑木栈道)13、宁明县江滨北路桥头红路灯至东麟街路口(人行道翻新、花池树池翻新、新增石板凳等)14、宁明县城分类垃圾桶摆设工程15、宁明县荷城街仿古大门项目工程 |
约530万元 |
5标段 |
道路类工程:1、宁明县2017年“创特”街道维护整治项目(十字街至驮龙铁路口、兴宁大道东、沿江路灯部分街道)2、2017年宁明县城各街道停车位及道路标线工程3、宁明县政府门口至大桥段街道沥青路面维修工程4、宁明县主要街道护栏安装工程5、宁明县旅游集散中心停车场硬化工程、6、宁明县创特街道美化工程(江滨北路-荷城步行街等挂灯笼、彩旗)7、荷城街宫灯及彩旗安装工程 |
约500万元 |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个标段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各标段均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二级(含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各标段均须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各标段均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各标段均须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 1家设计单位和 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要求各投标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6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设计单位无此要求),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þ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5 月 10 日至 2018 年 5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