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化隆回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化发改【2018】17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融资,招标人为化隆县群科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具备《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3.3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检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5月12日至2018年05月16日(节、假日正常),每日上午09:00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凭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28号紫恒大厦14层中金招标 报名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6月04日 14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