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招标人因发展需要,需采购医疗设备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632-1840HW2I0857/02
招标项目名称:床旁血滤机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山西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精准医学中心常规设备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包1 |
2 | 床旁血滤机 | 2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包2 |
3 | 多功能清创仪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包3 |
4 | 光子治疗仪(灭菌型)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包3 |
5 | 光子治疗仪(愈合型)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包3 |
6 | 磁控胶囊胃镜系统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包4 |
7 | 手术无影灯 | 5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包5 |
8 | 椎间孔镜下磨钻系统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包6 |
9 | 移动式X线成像系统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包7 |
10 | 电子阴道镜系统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包8 |
11 | 远程心电监护系统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包9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是否接书及授权人与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如三证合一的公司,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审计报告、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开具的资信证明(非存款证明),检察院出具的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关于投标人信用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须提供信用报告)、投标人及制造商合法生产、经营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果投标人所投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具有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近三个月纳税凭证(增值税)和投标截止前最后一次社保缴纳凭证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明细表(被授权人在明细表中),依法免税或不需交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境外投标人提供国外商业注册登记证。(以上所有资料须提供清晰完整有效证件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按顺序胶装成册一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06-05 09:00
投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