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神华宁煤集团甲醇 1#锅炉分离器浇注料烘炉项目(项目编号:CSIEZC180404926)已经批准采购,项目业主(发包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 ,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
项目概况:
1#锅炉停炉后检查发现南侧旋风分离器顶部浇注料大面积塌陷、脱落,北侧分离器顶部浇注料也出现较多裂纹,八角顶浇注料也因耐热钢筋失效整体下沉。现已安排浇注料修复单位对南北两侧旋风分离器顶部浇注料进行重新浇筑。故需对分离器新制作的浇注料进行烘炉处理。
采购内容及范围。
对1#锅炉(YG-240/9.8-M10型济南锅炉厂生产)南北两侧旋风分离器顶部浇注料进行烘炉,烘炉时从南北两侧水平烟道点火,距离分离器顶部2.3m,烘炉面积约87平方米。具体要求:
(1)烘炉燃料:必须采用0#轻柴油,不得使用其他燃料,服务单位实施前提供购油凭证。
(2)服务单位至少提供4台烘炉机运至甲方现场,烘炉过程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烘炉曲线进行,烘炉天数为7天,烘炉最高温度为350℃。
(3)施工所需电缆、油罐由乙方自备,甲方无偿提供水、电、压缩空气。
(4)质量标准:
待烘炉保温结束后,在车间技术员监督下,由乙方人员取出试块并分析含水率小于1.8%,炉墙内衬应无贯穿性裂纹和其他异常迹象,烘炉过程符合升温曲线。烘炉过程及检验结果须得到甲方的确认。验收按国家现行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执行。
工期(或交货期或服务周期):烘炉时间为7天,开工时间按1#锅炉实际检修情况定。
项目地点:灵武市宁东镇甲醇 ;
3.承包人的资格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3.1.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炉窑烘炉工程或服务。
4.1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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