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5
(招标编号: CHDTDZ185/17-SG-05)
项目所在地区: 贵州省毕节地区大方县大方电厂
一、招标条件
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相关技改工程 厂外净水站建构筑物加固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方电厂)一期规模容量为(4×300MW)机组亚临界“W火焰”燃煤发电机组,大方电厂位于毕节地区大方县县城附近(靠贵阳方向),临近大方县火车站(新建),建构筑物修建于2005年,随着厂外净水站建成并投入使用,场内地面发生不同程度的沉降,大部分回填地面被拉裂,部分建筑基础开裂,甚至发生倾斜,严重影响了净水站的正常运行,导致该建构筑物产生明显病害,在各类产生病害的建构筑物中,挡墙病害尤为严重,对设备的正常运转以及周边居民的安全产生严重影响。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85/17-SG-0501 |
厂外净水站建构筑物加固工程 |
本次招标的工作范围包含:挡墙加固、新建场区排水沟、新增泄水孔、部分围墙拆除重建,详见施工图(施工图中的裂缝处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工期:120天。 |
2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厂外净水站建构筑物加固工程】
1.投标申请人法律地位的要求: 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联合体投标的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质要求:(1)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任意一个资质)
4.投标申请人的资信状况(银行信用、商业信誉)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银行信用状况无不良记录;(2)未列入各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也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不得有下列任意一种情形的法律诉讼纠纷:(1) 投标申请人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2)投标申请人及其子公司与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华电贵州公司)及所属企业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法律纠纷及合同纠纷等问题。
6.投标申请人唯一性的要求,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资格后审时视为串通投标,全部否决。
7.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或相互任职或工作的。(6)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8.对投标人履约能力的要求如下:3.8.1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完成本项目3.8.2负责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等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任意一个资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5-15 10:00到 2018-05-22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5-15 10:00 到 2018-05-22 17:00
联系人: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