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设备使用单位为兖州煤业榆林能化甲醇厂有限公司、兖州煤业鄂尔多斯能化荣信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无动力除尘系统进行公开采购。
项目名称: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无动力除尘系统公开采购。
文件编号:SDYKCG2018A028Q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采购货物的范围:本次采购货物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无动力除尘系统采购,数量6套(榆林能化甲醇厂有限公司1200mm无动力除尘系统3套、内蒙古荣信化工有限公司1400mm无动力除尘系统2套、内蒙古荣信化工有限公司1600mm无动力除尘系统1套),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运输、装卸、现场安装、调试、备品备件、易损件、技术培训、保修、随机资料和售后服务、税费(税率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等所有费用,使设备正常运行的所有内容,供方免费运输至需方指定位置(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
交货方式:地面交货。
交货地点:兖州煤业榆林能化甲醇厂有限公司(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曹家滩,南距榆林市50公里,北距神木县51公里。)、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三垧梁工业园区经七纬五路荣信化工有限公司
付款条件:全部设备验收合格且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后,买受人凭出卖人出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税率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剩余合同总价款的10%做为设备质保金,待设备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出卖人提交合同设备最终验收手续并经买受人审核无误后,买受人支付设备质保金(如有问题,应扣除相应部分)。
结算方式:承兑汇票。
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不少于5台套同类型设备的销售业绩,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质量问题;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作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的重要评审内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保留查验销售合同原件的权利。
承诺: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承诺一旦被采购人(买方)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承诺对采购人(含设备使用单位)后期需要购买的设备备品配件进行直供,不得通过中间商、代理商销售给采购人(含设备使用单位),供应商无此承诺或承诺内容与上述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潜在供应商从招标代理公司购买获取到采购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成交人(或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及成交通知书下达后,采购人保留对供应商调研考察的权利,如经调研考察发现标书提供有误或不具备实际供货能力等情形时,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人的成交资格,成交人的成交资格取消后,成交人由评标专家推荐的其他供应商顺序获得或由采购方重新组织采购。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同时具备生产经营所采购货物资质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具有与此次采购货物相应的资质证件(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中间商、联合体投标。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