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
二、项目及招标物资概况
1、工程概况
库木苏水库工程位于新疆哈密地区巴里坤县境内,库木苏水库位于输水线路末端,承担着天山东部矿区受水区调节配水及事故检修备用作用。工程距奇台县城322km,距巴里坤县城253km,距乌鲁木齐市516km,南距322省道4km,交通条件良好。
引额供水二期输水工程整体工程等别为Ⅰ等,工程规模为大(1)型工程。库木苏水库大坝、入库建筑物、供水兼退水建筑物为二级建筑物;库木苏水库周边设有防洪堤,为二级建筑物;退水涵洞下游退水渠道为三级建筑物。水库总库容2860万m3;正常蓄水位685m,对应库容2860万m3;调节库容2700万m3(泥沙淤积前);死水位673.5m,死库容160万m3。
本标段为隧洞出口埋涵工程和库木苏水库工程。主要包括双三隧洞出口后段埋涵(长度为585m)、入库建筑物、库木苏水库大坝、库区工程、供水兼退水建筑物、库区外侧防洪堤、6#道路和环库道路。
2、招标物资概况:
招标采购的物资数量等详见下表:
招标物资概况表
材料名称 |
规格(详细参数要求见招标文件)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PE管 |
Φ180mm*13m/根 |
m |
1681 |
新疆库木苏水库工程项目指定地点 |
2018年6月 |
¥1000.00 |
PE管 |
Φ280mm*13m/根 |
m |
8302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具有法人代表的《营业执照》,持有产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近期产品检验报告以及所供产品的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2、代理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有生产厂家的代理授权书,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供生产厂商的授权代理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3、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投标人所提供真实的审计财务报表,不得有弄虚作假,不得有亏损。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5 月22日 17:00 前(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