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达河水电站位于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的羊拉乡,是以发电为单一任务、具有季调节性能的混合式电站,电站大坝距德钦县城约252Km,距香格里拉市约267 Km,距昆明851 Km,现已有县乡公路通至羊拉乡,对外交通较方便。丹达河水电站工程等别为三等,工程规模为中型。电站装机容量2×50MW。
拦河大坝采用双曲混凝土拱坝坝型,坝顶全长122.21m,最大坝高137m,坝顶宽6.00m,目前电站“四通一平”工程已完成,现场砂石系统、拌合系统及缆机设备已安装完成,导流洞已于2011年投用。坝顶开挖已完成,坝肩已开挖至河床高程,支护均完成。
二、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为首部枢纽区域现场看护服务标,主要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现场留存的砂石系统、拌合系统和35kV施工变电站的看护,现场剩余物资材料的看护,缆机系统的看护、定期保养,业主坝区营地、食堂及其内部设备设施和文件档案的看护,首部枢纽区域施工营地的看护,以及已完永久和临时工程(含大坝开挖工程、导流洞工程等)的日常巡视;为完成本合同服务工作所需办公、交通等设备设施等相关费用。
2.2现场人员配置方面,暂按现场看护6人考虑,其中坝区营地区域1~2人,首部标营地和加工厂分别设置2人左右;
2.3看护管理服务的用房提供情况和时间
面积约130平方米,含办公室两间及配套办公桌椅和食堂,位于坝区或业主营地。看护管理服务1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服务到位、评价好,发包人在招标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一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成立的,并在境内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证明其法人地位;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获得用户的好评;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应提交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投标人签字盖章确认的上一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及法定审计机构的有效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4投标人资格及条件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2013年至今承接过类似服务项目,或评标委员会认可的类似且可满足本招标项目需要的企业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5月15日至2018年5月25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