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并兼顾下游防洪及天全河环境生态用水要求。电站采用混合式开发方式,主体工程推荐布置方案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左岸表孔溢洪洞、左岸中孔泄洪放空洞、右岸导流洞、左岸引水系统(含引水隧洞、调压井、压力管道)及电站厂房(含主、副厂房,安装间,GIS楼等)、坝后生态流量发电站等。水库正常蓄水位1280.00m,总库容约1.84亿m3,调节库容1.31亿m3,最大坝高186.30m,电站装机容量3×70MW+10MW,设计引用流量94.5m3/s+7.8m3/s。
二、 招标范围:
预计服务期限为18个月。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按比例抽检压力钢管制造焊缝、安装焊缝、“丁”字焊缝接头、固结灌浆预留孔焊接、接触灌浆孔焊接以及生态机组压力钢管的制造、安装焊缝及灌浆焊缝;
(2)对制造、安装单位无损检测X射线底片及探伤报告进行100%的审查;
(3)招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的其它检测服务(含咨询、培训及现场指导)。
主要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记载为准。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通过国家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相关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应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B级证书;
3.4投标人应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CMA证书)或“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许可证书”,或国家建设部颁发无损检测专业承包企业壹级;
3.5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 “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有效期内)或“辐射工作安全许可证”;
3.6投标人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三年以内无亏损;
3.7投标人项目经理资格:具有10年以上从事无损检测施工技术及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或以上)且具备RTⅢ级或UTⅢ级资格。
3.8本合同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5月15日至2018年5月25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