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十三标段至第十九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位于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境内涉及油坊镇、连庄镇、谢炉镇共计3个乡镇,45个村庄。主要建设内容:清淤治理渠道3条17.85公里,整治坑塘3座,坑塘连接渠清淤6.76公里;新建扬水站点140座;修缮南焦庄扬水站1座;新建水闸2座;重建过路桥涵32座;新建量水设施237套;铺设管网38.44万米;机耕路及管理路9.32km;机电设备及安装;配电工程等。
2、本次招标共7个标段:
第十三标段:扬水点建筑工程
第十四标段:扬水点建筑工程
第十五标段:机耕路及管理路工程
第十六标段:机电设备(水泵及其配套设施)及安装工程
第十七标段:机电设备(水泵及其配套设施)及安装工程
第十八标段:配电工程
第十九标段:配电工程
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十三、十四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2、第十五标段:投标人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第十六、十七标段:具有潜污泵生产能力和安装能力的生产厂家,且营业范围需包含施工、安装等内容。
4、第十八、十九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四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在近十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受理,企业查询期限为10年,查询内容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且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若企业成立不满10年,提供自企业成立以来的无行贿犯罪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9、一个投标人在本项目(1-19标段)中最多只能投标两个标段,多投全部作废。考虑到工期要求,本项目(1-19标段)一个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6月13日9时30分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戴工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865824102
邮箱地址:1360568151@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36056815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