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建昌小德营子光伏发电项目水保、环保施工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概况:建昌小德营子光伏发电站地理位置位于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建 昌县小德营子乡。厂区地势北高南低,地势起伏较大,场址地势属于荒山荒坡地区,光伏发 电厂 66kV 升压站 1 座。项目场址所在区域日照充足,本项目光伏场区多年平均总辐射为 5159.2MJ/m2。2.招标范围:2.1 提高植被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提升光伏场区域生态服务 价值。2.2 采用环境修复与生态补偿,水土保持、丰富生物多样性,对光伏场区域内的升压站、光伏场区、场内道路、集中生态建设区进行生态重建,使光伏场区域内栽植的草本植物 群落、灌木丛或幼林经过五年时间总覆盖率达到 95%以上。2.3 为当地动物种群的回归创造 适宜的栖息地。本标工程工期为 20 天,计划 2018 年 6 月 25 日开工,2018 年 7 月 15 日竣 工,如开工时间调整,工期相应调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建昌小德营子光伏发电项目水保、环保施工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建昌小德营子光伏发电项目水保、环保施工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经营范围内应具有与本项目施工内容符合的项目(如环保工程施工、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施 工、园林绿化工程等),且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至少完成一个生态建设工程或水保环保相关工程并竣工验收(附业 绩合同扫描件)。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 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 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 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 录。
7 本标段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 时投标。
9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10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 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1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 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 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8 年 05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18 年 05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报名: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 2018 年 5 月 15 日 9:00 起至 2018 年 5 月 22 日 17:00 止,登陆上传报名 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申 请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526 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