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敏电厂1-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脱硫厂房采暖系统增容改造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伊敏电厂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脱硫厂房采暖系统增容改造,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伊敏电厂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脱硫厂房采暖系统增容改造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敏电厂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脱硫厂房采暖系统增容改造。
2.2建设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伊敏电厂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脱硫厂房采暖系统增容改造的全部工作,包括采暖系统布置、采暖沟等全部施工工作,所有改造的设备材料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具体详见技术文件。
2.4工期:计划2018年7月份实施,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3项从事采暖系统安装或火电机务安装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担任过类似工程3项以上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4.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5.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单位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5月15日9:00起至2018年5月19日17:00止(北京时间),登陆进行报名,报名时上传投标报名文件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从2018年5月15日9:00起至2018年5月20日17:00止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2.2招标文件费: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