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公益创投项目进行培训、遴选、指导、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合格供应商。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公益创投项目进行培训、遴选、指导、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JLHT-2018-065-FW
2.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4采购内容:公益创投项目进行培训、遴选、指导、服务采购等。
2.5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6采购预算:12万元。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境内取得有效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的机构,并具有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履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本年度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2018年2月-2018年4月)社保证明及完税证明)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在全国范围内依法登记成立的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业务范围包括社会组织的各类咨询、培训服务;社会组织的培养和孵化;社会组织公益项目的指导等。
3.3有过承接区级以上政府或相关部门公益创投项目咨询、培训、督导的经验。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6月11日09:30时(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