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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采购项目—叉车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5-1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核心提示:神华物资集团 2018年 采购项目—叉车1. 招标条件神华物资集团 2018年采购项目—叉车(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

神华物资集团 2018年

采购项目—叉车

1. 招标条件

神华物资集团 2018年采购项目—叉车(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 ,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80202561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包,具体如下:

第1包:6吨叉车;

第2包:16吨叉车;

第3包:35吨叉车;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叉车的供货、运输及其他相关服务。(具体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型号等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或中国大陆境内的代理商,如果投标人按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出具的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唯一正式授权(格式见附件);

seline; -ms-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3.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签订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seline; -ms-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2017年)内投标产品至少30台的合同业绩,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为准,内容应包括所供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签订时间、用户名称及签字页等;并具有其对应合同业绩的用户成功使用证明,以投标文件中最终用户出具的证明为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必须开具16%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结算依据。

3.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涉及重大诉讼案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标时间:2018年5月17日至2018年5月2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网上购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 67日上午900,投标递交地点和开标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shen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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