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新疆卷烟厂企业年金受托人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名称: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新疆卷烟厂企业年金受托人管理项目。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新疆卷烟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招标范围
2.1通过招标选择一家具有企业年金法人受托资格的机构,作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新疆卷烟厂企业年金计划的受托人,负责2018-2021年企业年金受托业务。具体的受托业务范围按照《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社部11号令)等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3.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经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
3.2.投标人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证书》(法人受托机构);
3.3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2017年底净资产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
3.4目前受托管理净值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年金计划不少于5个;
3.5最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且未出现亏损;
3.6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18年 05月 18 日至2018年 05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3: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西北(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报名。
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4.1.1企业法人或其授权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并出示原件或公证件);
4.1.2如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原件,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4.1.3《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证书》(法人受托机构)(复印件加盖鲜章并出示原件或公证件);
4.1.4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鲜章);
4.1.5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1.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4.1.7目前受托管理净值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年金计划不少于5个证明资料(提供投标人受托系统截图盖鲜章);
4.1.8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4.1.9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或承诺);
4.1.10其他证明投标人专业资格和服务能力的资料。
以上证件资料须年检合格,提供有效原件核查;并携带复印件肆套加盖申请人鲜章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不带原件均不接收报名)上述证件的公证件,本次招标予以认可。
5.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xj.c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