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核电2018年大修技术支持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变更公告
本次变更修改了6.1条: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由“2018年05月23日09时30分……”更改为“2018年05月29日09时30分……”其它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作相应修改。修改后的招标公告如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核电2018年大修技术支持服务外包项目已由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以立项5000045472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福建省福清市福清核电厂区。
服务期限:401大修服务期计划为2018年7月18日-2018年9月21日(65天工期);
203大修服务期计划为2018年10月8日-2018年11月22日(45天工期);
302大修服务计划为2018年12月27日-2019年1月30日(35天工期)。
具体开工及结束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 招标范围
在招标人统一管理下,遵循国家、行业有关法规、标准和招标人管理程序,负责在福清核电现场开展2018年大修技术支持服务工作,根据招标人的工作计划安排完成技术支持项目相关工作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标段一:包括堆芯、容器检修、容器检修成员(堆芯、压力容器)等助理类工作。标段二:包括阀门检修、泵检修、电气低压检修、电气高压检修、电气电机检修等助理类工作。
标段三:包括继电保护检修、仪控检修、电气继保检修、维修支持、 土建维修、 通讯检修等助理类工作。
标段四:包括阀门检修、泵检修、电气低压检修、继电保护检修、电气高压检修、电气电机检修、仪控检修等助理类工作。
具体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
2)具备3年及以上人力外包项目业绩;
3)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须按要求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此平台上的免费注册和报名,同时在线提交标书款电汇底单后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福清核电2018年大修技术支持服务外包项目标书款(投标人名称)。发售时间为2018年04月28日16:00至2018年05月07日16:00。
收款银行名称:建设银行福清市分行
开户名称: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账号:35001618107059669988
5.3 招标文件不办理邮寄。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5月29日09时30分,
6.2 以邮寄方式(邮政EMS或顺丰)递交投标文件的,应保证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邮寄
6.4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中注册并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