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七局贸易公司四川省杨房沟水电站聚苯乙烯泡沫板及保温被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聚苯乙烯泡沫板及保温被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杨房沟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县境内的雅砻江中游河段麦地龙乡上游约6km 处,是雅砻江中游河段一库七级开发的第六级,上距孟底沟水电站37km,下距卡拉水电站33km。
2.2招标内容:聚苯乙烯泡沫板及保温被。
序号 |
包件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计划数量 |
执行标准 |
计划交货期 |
到货地点 |
1 |
18312 |
聚苯乙烯泡沫板 |
厚度4cm |
㎡ |
116450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2018年6月-2020年12月30日 |
西昌市木里县麦地龙乡 |
2 |
保温被 |
厚度4cm |
㎡ |
15343.2 |
说明:1、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制造企业须具备满足本次采购要求以上的生产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制造企业注册资金不做要求,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制造企业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16或2017 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等。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厂家的相关认证资料。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的同类产品具有近3年内在大中型重点项目供货业绩,三年所供货业绩总额不低于500万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证明。
7)其它要求:
制造商授权:投标人为制造商授权的投标单位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但不做唯一授权要求,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制造商对同一包件只能授权一个代理人,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5月31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