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41.8MW风力发电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备注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08/18-SG-1201 |
进场道路及风场内道路、风机及箱变基础(桩基础)、接地 |
郏县石鸡山41.8MW风力发电项目进场道路及风场内道路、风机及箱变基础(桩基础)、接地施工 |
2371 |
负责土地征租地协调 |
3000 |
CHDTDZ008/18-SG-1202 |
风机、塔筒安装(螺栓检测)静态调试 |
郏县石鸡山41.8MW风力发电项目风机、塔筒安装(螺栓检测)静态调试 |
570 |
负责土地征租地协调 |
2000 |
CHDTDZ008/18-SG-1203 |
35kv集电线路及箱变安装、升压站建筑、安装及调试 |
郏县石鸡山35kv集电线路及箱变安装、升压站建筑、安装及调试 |
1500 |
负责土地征租地协调 |
3000 |
备注:同一投标人可同时报名参加以上三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以上三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进场道路及风场内道路、风机及箱变基础(桩基础)、接地】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必须通过环境认证及职业健康认证。
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文件且在有效期内;且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资格:推荐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壹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独立承担类似工程建设管理的经验与业绩,并具备协调工程现场周边环境的能力。在项目执行阶段,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推荐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4.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5.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应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并书面承诺对其所投标的标段进行垫资建设,垫资金额不低于投标额,垫资期限为6个月,相关费用包含在本分部分分项工程量清单各项报价中。投标人可按照自身能力确定垫资期的资金成本,但不得高于国家银行同期基本利率(投标人需报出垫资期财务利息)。
6.投标人2015年至今必须具有不少于3项风电项目进场道路及风场内道路、风机及箱变基础相关施工经验(须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
7.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1.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2.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且不能同时承接两个的标段。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风机、塔筒安装(螺栓检测)静态调试】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必须通过环境认证及职业健康认证。
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且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资格:推荐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壹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独立承担类似工程建设管理的经验与业绩,并具备协调工程现场周边环境的能力。在项目执行阶段,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推荐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4.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5.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应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并书面承诺对其所投标的标段进行垫资建设,垫资金额不低于投标额,垫资期限为6个月,相关费用包含在本分部分分项工程量清单各项报价中。投标人可按照自身能力确定垫资期的资金成本,但不得高于国家银行同期基本利率(投标人需报出垫资期财务利息)。
6.投标人2015年至今必须具有不少于3项风电项目风机、塔筒安装(螺栓检测)静态调试相关施工经验(须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
7.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1.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2.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且不能同时承接两个的标段。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5kv集电线路及箱变安装、升压站建筑、安装及调试】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必须通过环境认证及职业健康认证。
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同时具备承装(修、试)贰级及以上资质文件且在有效期内;且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资格:推荐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壹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独立承担类似工程建设管理的经验与业绩,并具备协调工程现场周边环境的能力。在项目执行阶段,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推荐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4.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5.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应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并书面承诺对其所投标的标段进行垫资建设,垫资金额不低于投标额,垫资期限为6个月,相关费用包含在本分部分分项工程量清单各项报价中。投标人可按照自身能力确定垫资期的资金成本,但不得高于国家银行同期基本利率(投标人需报出垫资期财务利息)。
6.投标人2015年至今必须具有不少于3项风电项目35kv集电线路及箱变安装、升压站建筑、安装及调试相关施工经验(须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
7.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1.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2.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且不能同时承接两个的标段。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5-18 14:41到 2018-05-24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5-18 14:41 到 2018-05-24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