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 2018年阿勒泰 拼接大屏机会议室改造项目
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中国电信股份 2018年阿勒泰 拼接大屏机会议室改造项目(比选代理编号:0724-1800x29N1715)已由中国电信股份 阿勒泰 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 阿勒泰 ,资金来自中国电信股份 阿勒泰 ,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 阿勒泰 (委托 新疆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约50万元(不含税价),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 阿勒泰 实际委托为准。
2.2比选范围:主要设备采购数量如下:
型 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46寸超窄边显示单元 台 36 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内置高清拼接控制器 套 3
显示系统控制软件 套 3
拼接解码矩阵 台 3
落地机柜 套 36
声频设备 套 78
2.3交货期:自项目委托下达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设备送达比选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2.4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2.5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折扣为:<1.00。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7采购方式: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若“三证合一”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要求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
3.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资质:参选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横条章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财务要求:参选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6年度以来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 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3.5 信誉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7 本次参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8 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比选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 阿勒泰 的参选,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比选文件发售时间、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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