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朔集团公司2018年3月第1批小回沟选煤厂装载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装载机 |
ZL50,轮式装载机,额定载重量:5000kg;额定斗容量:3m³;最大牵引力:≥160KN;最大崛起力:≥170KN |
台 |
1 |
共计:1个标包,1项内容
注:明细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及要求。
1.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起或甲方下达送货通知书30日内,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交货或不交货。
1.4 交货地点:
1.5 付款方式: “7-2-1”付款方式
1.6 质量保证: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应是全新的且无材质、无加工工艺缺陷并承诺1年质量担保(消耗件除外),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7 投标厂家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投标厂家须报出所供产品的规格型号、详细技术参数、品牌、产地、计量单位、交货时间、报价有效期、运输方式等商务条款;并一次性报出最具竞争力的价格,所报价格为到矿含税价,并注明税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合格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2投标人必须是本次招标产品的专业生产厂家、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主要产品的代理授权证明,并同时提供原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护许可资质证明。
2.3 投标人注册资本要求。
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则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则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所投标主要产品的原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
2.4 投标人需提供齐全的合格证书及检验报告,特种设备需提供准运证及近三年同产品的销售和使用业绩(以销售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且无不良记录。
2.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核。
2.6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网上开标
定于2018-06-12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