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四条路(规划三路、裕华西道、经十四路、经十二路南延)道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四条路(规划三路、裕华西道、经十四路、经十二路南延)道路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唐山市路北区发展改革局、唐山市路北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北发改字(2017)39号、北审批函(2018)2号、北行审核-2018-00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
本次工程建设内容为: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四条路(规划三路、裕华西道、经十四路、经十二路南延)道路工程。 本项目设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规划三路、裕华西道,建设规模如下:
规划三路: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1124.2米(裕华西道-长虹西道),道路红线宽度36米。
裕华西道: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425米(规划三路-现状水泥路),道路红线宽度36米。
二标段,经十四路、经十二路南延,建设规模如下:
经十四路:城市主干路,道路全长904.3米,道路红线宽度25米。
经十二路南延:城市主干路,道路全长300米,道路红线宽度40米。
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申请两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同时参与两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按照1、2标段顺序评标,已确定为1标段第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在2标段评标中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不再参与中标候选人排名。
2.2招标范围: 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现行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全部设计工作。
2)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不断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直至最终满足送审要求。
3)提供招标所需的技术标准和施工图纸。
4)提供该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设计服务工作。
2.3、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设计人接到发包人提交设计所需资料后15日历天;
2)施工图设计:设计人接到发包人提交设计所需资料后1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二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设计负责人具备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建筑师证书 ;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可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06月11日上午9:30,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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