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临清热电有限公司超临界#1、#2机组分别于2016年12月、2017年2月通过168小时试运转入商业运营,现有职工330人。本次招标为职工通勤车、会务用车租赁。
2 建设地点:临清热电有限公司
临清热电有限公司职工通勤车、会务用车租赁。租赁43-50座大客车5辆,作为职工通勤班车,长期在临清市区往返公司厂区之间;租赁18-25座客车1辆,作为运行职工班车;租赁18-25座客车1辆,作为发黄岛通勤班车,按需按次往返黄岛至临清;租赁50座大客车、23座中巴、8-19座客车、7座商务车各1辆,按需按次往返青岛、济南、德州、聊城、邢台等地。
4 投标方资格要求:
4.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3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4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内至少完成1个车辆租赁服务业绩或在同地区内有其他性质的租赁服务业绩,需附合同主要内容及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
4.5 具有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 投标人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4.7 投标人近3年内无因违法违规等自身行为受到经济诉讼的情况。
4.8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4.9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4.10对于不具备相应安全生产资质或假冒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施工安全许可证书等资质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未被列入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黑名单”外包单位。
4.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2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注册并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
5.2发售时间: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6月4日17:00时。
5.3招标文件购买价格:824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