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龙泉乡人民政府关于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公告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为财政整合资金。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
2、采购编号:YZC2018-05-22-322
3、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叶县龙泉乡,投资总额约673万元。
4、标段划分:
第五标段:郭吕庄、冢张的土建工程、管道安装、水源井、入户设施采购及安装、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工程;
第六标段:齐庄、碾张的土建工程、管道安装、水源井、入户设施采购及安装、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工程;
第七标段:大来庄、南大营的土建工程、管道安装、水源井、入户设施采购及安装、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工程;
第八标段:白浩庄、李明己的土建工程、管道安装、水源井、入户设施采购及安装、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工程;
第九标段:汪楼、赵庄的土建工程、管道安装、水源井、入户设施采购及安装、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工程;
第十标段:北大营、全集的土建工程、管道安装、水源井、入户设施采购及安装、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工程;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6、工期要求:60个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水利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拟任项目经理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经核实如有在建项目,投标无效;
3.5、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公示网络打印页、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合同工程完工证明或工程竣工证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后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7、投标人及拟派的相关执(从)业人员的信息须与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公开的内容相符(以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内容为准)。
3.8、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2017年5月-2018年5月)可查询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需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或社保网站故障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并注明查询电话)。
3.9、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10、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11、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此内容须提供书面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5月24日00时00分整至5月30日23时59分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21日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