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详见第八章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44-184CSIE03050/01
招标项目名称:神华物资集团 2018年采购项目—甲醇合成催化剂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甲醇合成催化剂 | 83m3 | 详见第八章 | |
2 | 煤气分析仪 | 1台 | 详见第八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 *如果投标人按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出具的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有效期内正式唯一授权;
2) △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须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投标人2015年-2017年的审计报告(报告中的财务表格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且所提供审计报告中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得低于本次投标金额的三倍;
3) 01包:*投标人需至少提供3份产能不低于100万吨/年甲醇合成项目的催化剂的供货业绩,并出示相应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
02包: *投标人需提供本次投标产品在2012年-2017年在煤化工行业有成功使用案例或业绩,有合同或者用户证明;
4) 01包:*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7) *国际招标有关主管部门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公布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驳回投诉、不良投诉累计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到达3次及以上的,投标人无资格参与本次投标。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带*条款的资格要求,对任一*条件的不符合都会导致投标被否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8-05-23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8-05-30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