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县唐卡艺术特色小镇规划招标公告
招标编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由同仁县人民政府以同政函[2018]3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同仁县发展和改革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规划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对前来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3.2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投标人2014年以来应具有县(市)总体规划修编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生效的合同为准)。
3.4 财务要求:提供 2015年-2017年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报名时间及
4.2 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请拟派相关人员持以下资料报名: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介绍信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本项提供复印件)
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6月19日下午14:30;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体
。
其他事项:若有异议,请以招标文件纸质版为准
7.保证金
开户
收款
8.
招标人:同仁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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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鸿利项目管理
地
邮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