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江永燕子山风电场工程风电功率预测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风电功率预测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燕子山风电场工程拟设计安装25台单机容量为2.0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规模为50.0MW,预计年上网电量为11009万kW·h,相应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为2202h,容量系数为0.251。
2.2招标范围:
风电功率预测系统包括软件平台、数据处理服务器、功率预测服务器、预测工作站、机柜、通信及二次安全防护装置、测风塔等组成。
测风塔的征地工作由招标方负责。
2.3交货地点
2.4交货方式:工地施工现场车板交货。
2.5计划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交货。
2.6标段划分:一个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提供设备的厂家、投标企业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安装、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提供的风电功率预测系统应具有国家权威机构出具风电功率预测系统的验收报告。熟悉国网公司风电功率预测系统的技术规范要求,并长期从事风电功率预测相关方向的研究,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生重大的质量问题;
3.3投标人在2011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8套风电功率预测系统的成功运行经验;且已安全运行2年以上(投标时须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和安全运行2年以上的用户运行证明);
3.4投标人在同类型的系统工程上至少已有2年以上的从业经验,使用的产品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经实践证明是成熟可靠的产品,经过电力行业相关部门的验收,具有软件产品自主知识产权;
3.5投标人应具备测风塔建设、改造及数据实时采集传输的经验,可根据需要提供测风塔及预测系统建设的一揽子解决方案;
3.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状况无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拥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确保本项目合同的履行;
3.7执行本项目管理、设计、试验、制造、质量控制、检测、参与现场培训和安装指导等的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类似经验;
3.8投标人应为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
3.10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实际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6月12日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