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号机组冷再对外供热改造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号机组冷再对外供热改造项目施工标
1.1.2项目地点:
1.2招标范围:
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号机组冷再对外供热改造项目。
包括:设备采购:所有供热管道管件、疏水管道管件、疏水阀、疏水器、支吊架、保温材料及施工辅材、热工仪表(压力表、变送器、温度元件等)及其电缆(包含控制电缆、电源电缆和光缆等)、桥架、仪表管及其一、二次阀、取样短管、安装辅材、土建施工所需材料、冗余的PLC控制系统一套(包含机柜、网络设备、电源、控制器、输入输出模块)、工程师站上位机一套、操作员站五套及其编程、监控软件等;安装调试包含:管道、阀门、减温减压器、分汽缸、支吊架安装施工,土建、保温施工,电控设备安装,调试、试验、竣工等全部工作的工作范围及技术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条款: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6)投标人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7)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
2.1.3同一标包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2.2 投标人需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2.3投标人必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类别GD1级;
2.2.4投标方应具有两个及以上机组热力管道施工业绩,并在投标书中提供合同扫描件。
3.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5月23日9:00起至2018年5月29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