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江滨区、新昌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工业、公建等代建类项目施工标段一(城燃公司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概况:本项目招标上虞、江滨、新昌天然气有限公司经营区域内工业、公建等代建类工程项目施工;根据区域原则,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一:新昌公司经营区域内上虞公司经营区域内的杭州湾上虞园区、盖北、谢塘、百官、丰惠、永和、汤浦、上浦、章镇等地区。
标段二:江滨公司经营区域内及上虞公司经营区域内的小越、崧厦、曹娥、东关、长塘、道墟、梁湖、高铁新城等地区。
具体详见附件一: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两个标段投标,但不可兼中兼得。
- 本次招标内容:上虞区、江滨区、新昌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工业、公建等代建类项目施工标段一;
三、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具备(级别为GB1级和GC2级及以上)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2、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一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已竣工的城镇中低压燃气工程(中压管线、小区配套、工商业配套等工程)累计施工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有效证明材料,以上三种材料均须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主持已竣工的城镇中低压燃气工程(中压管线、小区配套、工商业配套等工程)累计施工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有效证明材料,以上三种材料均须提供)。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具体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4、至投标截止前3年内,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浙能集团无行贿记录(以法院判决书为依据)。
5、投标人机械及人员配置要求:
1)“五大员”配置: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等专职人员配置齐全,且持有相应岗位证书(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焊工配置:PE焊工不少于5人,电焊工(氩弧焊和手工电弧焊)不少于5人(提供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证书)。
3)焊机配置:PE全自动热熔焊机不少于5台,PE电熔焊机不少于5台,电焊机数量不少于5台;
4)工程用测量、吹扫、试压等仪器设备不少于3套;
5)工程专用机动车数量不少于3辆。
(以上机械配置须提供设备清单、采购发票及相应检验合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1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