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新区调蓄灌溉(三期)工程1#挡水坝、1#退水闸、2#挡水坝、3#挡水坝、6#挡水坝工程监理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乡平原新区调蓄灌溉(三期)工程1#挡水坝、1#退水闸、2#挡水坝、3#挡水坝、6#挡水坝工程监理标段(二次);
2、 建设地点:
3、 建设规模:新乡平原新区调蓄灌溉(三期)工程1#挡水坝、1#退水闸、2#挡水坝、3#挡水坝、6#挡水坝工程的监理服务。
4、 建设总投资:约1500万元人民币,已落实。
5、 计划工期: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监理。
6、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7、标段划分:1个标段
8、质量要求:合格。
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单位作无效标处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是指:2014年、2015年、2016年);
(3)监理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出具近三个月(自2017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或缴纳社保的凭证,拟派项目总监须在开标当日持身份证到开评标现场。
(5)监理投标人须具有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的单项投资额在1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类似闸坝水利工程业绩至少一个(开、评标时提供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及网上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打印件或截图,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投标人应依照高检会【2015】3号文件要求于开标前到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进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4、信用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招标网》网站列入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
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附承诺书);
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5月23日8:30至2018年5月29日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