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物资招标采购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编号为JB18-HW-ZB0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按分标编号详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分标编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合同包 |
|
个数 |
包号 |
||||
1 |
静态补偿装置 |
套 |
3 |
1 |
包1 |
2 |
交流穿墙套管 |
只 |
23 |
1 |
包1 |
3 |
导、地线 |
千米 |
7.23 |
1 |
包1 |
4 |
绝缘子 |
支/片 |
2313 |
1 |
包1 |
5 |
测控及在线监测系统 |
套/台 |
811 |
14 |
包1-14 |
6 |
电源系统 |
套 |
41 |
5 |
包1-5 |
7 |
自动化系统及设备 |
套 |
11 |
5 |
包1-5 |
8 |
低压屏、柜、箱 |
面/个 |
105 |
2 |
包1-2 |
9 |
电力设施安全防护防盗、消防系统 |
套 |
12 |
4 |
包1-4 |
10 |
智能变电站二次设备 |
套 |
54 |
9 |
包1-9 |
11 |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 |
套 |
13 |
1 |
包1 |
12 |
通信电源系统 |
套 |
5 |
2 |
包1-2 |
13 |
通信网络管理系统 |
套 |
3 |
2 |
包1-2 |
14 |
信息安全设备 |
台 |
4 |
1 |
包1 |
15 |
软件 |
个 |
19 |
1 |
包1 |
16 |
档案管理综合设备 |
组/台/个 |
1354 |
3 |
包1-3 |
17 |
电话及电视会议系统 |
套 |
1 |
1 |
包1 |
18 |
动力环境监控系统 |
套 |
1 |
1 |
包1 |
19 |
工业级显示器 |
台 |
2 |
1 |
包1 |
20 |
机房设备 |
台 |
3 |
1 |
包1 |
21 |
交换系统 |
套 |
2 |
1 |
包1 |
22 |
仪器仪表 |
只/套/台 |
283 |
23 |
包1-23 |
23 |
车辆 |
辆 |
9 |
2 |
包1-2 |
24 |
工器具 |
台/个 |
811 |
3 |
包1-3 |
25 |
辅助设备 |
套/台 |
8 |
4 |
包1-4 |
26 |
配件 |
个/套/件 |
7 |
5 |
包1-5 |
货物清单单独成册,是本公告附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 通用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等或者优于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在招标文件规定年限内的供货数量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所投产品须取得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等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并公示为"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被国家机关列为违法失信人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9)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10)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1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或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与查询告知函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查询告知函打印件,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起(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查询内容至少涵盖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若未提供满足要求的有效的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若法定代表人与《核实证明》文件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不一致的,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12)投标人如果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电网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证明》(简称《核实证明》),须保证其提供数据真实可靠。投标人应提交从电子商务平台下载已核发通过的有效《核实证明》文件,格式与内容不允许做任何编辑或修改,擅自修改《核实证明》中的数据的,以虚假投标做否决处理。
(13)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一“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 投标人提供的第三方检测报告、试验报告所涉及的规格型号和参数范围必须能够覆盖其投标产品。
3.4 若招标货物需要提供检测报告、型式试验报告、燃弧试验报告(针对开关柜及其他配置非共箱式开关单元的设备)、生产许可证、3C认证等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供真实可信的材料作为支持(需提供能进行真实性复查的网址及网上截屏),否则投标将被否决。证明内容放在投标文件正本中一起提供。报告有效期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四。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关于接受产品代理。
3.6.1除招标公告附件三中注明的允许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标包外,其他标包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3.6 .2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原厂产品质量检验证明(如:型式报告、检测报告,可提供复印件)
3.6.3代理商资质业绩要求详见附件一“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其中,允许代理投标的部分标包未对代理商资质业绩要求进行单独说明的,代理商须满足与制造商同等的资质业绩要求。
3.7拟参与本次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如购买标书后因故放弃本次投标的全部或部分标包,请务必对相应标包在国家电网离线投标工具点击放弃投标,如不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3日至2018年5月29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北京时间,下同)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