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国际工程 受神华国华孟津发电 的委托,对神华国华孟电一期工程多联供EPC外委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神华国华孟电一期工程多联供EPC外委项目
二、招标编号:CSIEZB180503121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四、招标范围:
1.项目总的要求
本项目设计寿命不低于30年,必须达到设计结构优化、汽轮机调节品质提升、锅炉运行方式优化、经济节能等要求。
本项目完成后满足24小时不间断对外进行直供汽,直供水;机组切换不间断供汽,且达到无扰切换;环保参数必须达到优秀值,尤其噪声控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控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设备、管道布置美观、简洁,符合美丽电站建设原则。
本项目要求在机组抽汽各工况下对所有涉及原系统的改造及新增系统必须进行安全技术评估并以书面形式给出结论性的意见,设计可靠稳定的安全装置并编制应急工况的处理方案;同时需对供热季及非供热季极端工况下各系统及重要辅机、现有控制逻辑及保护参数设置进行评估,在设备评估安全保证的基础上进行设计。还需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环评、能评,待项目完工后投入使用前还需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环保验收监测并协助完成环保部门验收,以上工作完工后应提报招标方确认。
投标方应从系统安全性方面总体设计减温减压装置布置位置,以尽可能缩短主蒸汽从主蒸汽主管路到减温减压装置之间的距离。招标方在技术规范中提到的减温减压装置布置在除氧间平台仅仅是可研阶段的建议,仅供参考。投标方在初设完成时应提供多种设计方案,供招标方选择确认。
本项目完成后,在机组不同工况下,锅炉热效率、汽机热耗率、供电煤耗、管道效率、热网效率、制水电耗等主要指标达到本项目设计要求(以招标方组织的性能试验数据为依据),且优于机组改造前。
本项目设计应对机组脱硝、脱硫、除尘相关系统设备的处理能力进行校核计算,确保机组在不同负荷下,即使煤种发生变化,仍可以达到“近零排放”标准(烟尘≤5mg/Nm3,SOx≤35mg/Nm3,NOx≤50mg/Nm3)。
本项目执行过程中招标方聘请设计监理、质量监理和安全监理,投标方应服从设计监理、质量监理和安全监理的监督和管理。
2.本项目是神华国华孟电一期工程多联供EPC外委项目,包含勘察、评估、设计、供货、安装、整套调试项目(不包含性能试验,但包含配合整套性能试验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2.1.直供汽部分:分别从#1、#2机组主蒸汽管道增设抽汽管路,经参数减压调整后送至至厂区围墙外1米,完成所有供汽系统相关工作。单台机组满足对外最大总供汽量为108t/h,两台机组同时对外供汽时满足对外最小供汽量不低于170t/h,蒸汽压力3.6±0.2MPa,温度450±20℃。
2.2.直供水部分:招标方要求冷却水塔循环水排污水回用至一期原水,经原水制水工艺处理后至纯水区除盐水系统,在纯水区增设除盐水制水设备配套设施至厂区围墙外1米所有制、供水系统相关工作,而且包含对一期所有化学系统(包含但不限于:一期原水制水工艺、一期纯水制水工艺、一期精处理制水工艺、一期废水处理工艺、脱硫工艺水系统、脱硫吸收塔系统等)评估、改善、设计、供货、施工、调试等所有相关工作,以保证全厂系统完整和稳定的供水能力。
以上相关范围内所有的设备、配套设施(含热控、电气、照明、检修电源、接地、消防、视频监控、暖通、水工、起重等)、材料、控制及仪器仪表、建筑、安装工程及施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此)的勘察、设计、供货、施工、修复、安装、调试、试运行和消缺、由此引起的原设备拆除及恢复、接地网安装,及其以上所有设备系统的分期安装、设备监造、金属检验、消防验收、特种设备报验、脚手架搭拆、保温敷设、工程监检、设备单体试运、性能试验及试运行期间的维护消缺以及设备代保管等所有工作,最终分期交付投产,直至正常运行。
也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并配合由招标方组织的性能验收试验。投标方提供的设计、供货以及安装和调试等服务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包括完成合同目标的全部服务。即使为完成本项目的必须有关要求在此未清楚提到的也应包括在内。
3.具体项目内容和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技术规范”。
五、工期要求:
本项目共分为两期工程:
第一期工程为单台机组具备对外供汽条件和供水条件,预计工期自2018年6月15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为准)至2018年11月15日;
第二期工程为一期工程多联供EPC外委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工期预计至2019年11月15日。招标方将根据机组运行条件予以调整,具体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六、项目
6.近五年内(自2013年1月1日起至今)未发生过重大责任性生产安全事故;
7.国家能源集团(含原神华集团)及国华公司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8.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拥有以上相关资质且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则视为满足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联合体承担施工的成员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4)投标方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应满足近5年内(2013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6台600MW及以上超临界(或超超临界)机组的施工图设计并投产业绩,具有至少2台600MW及以上机组供热设计业绩;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5)联合体报名后不得增减、更换成员。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套,售后不退。购标途径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支付招标文件费完成后,投标人可登陆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8 年 5 月 24 日至 2018 年 05月 30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6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议。
2.未按招标文件获取途径领购招标文件的或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方不予受理。
十、现场踏勘
本项目招标组织统一踏勘,踏勘安排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十一、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shen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