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工程编码:HBXJXT2018GCZB034
招标人及工程名称:任县家和房地产开发
家和小院北区二期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已由任县行政审批局任行审投资核字[2018]10号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全部自筹。现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任县建设路东侧,旭阳大道南侧。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91370.02㎡,其中:Y20#楼建筑面积3106.69㎡,Y32#楼建筑面积5975.4㎡,Y26#、Y27#、Y28#、Y29#、Y34#楼建筑面积均为5186.41㎡,Y33#、Y35#、Y36#、Y37#建筑面积均为7657.21㎡,Y38#楼建筑面积5741.05㎡,Y23#、Y25#、Y30#、Y31#楼建筑面积3889.53㎡,Y24#楼建筑面积4204.34㎡,北区二期泵房建筑面积213㎡,北区北大门10.53㎡。
2.3招标范围:经核查,本工程未动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土建及水、电、暖等安装工程施工。
2.4 计划工期:393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3外省企业提供进冀备案手续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信息。
3.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核实(对于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将不再接受其报名),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下载相关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公示时间:2018年5月24 日8:30至2018年5月30 日17:30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2018年5月24日8:30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18年5月30日17:30
5.发布公告的时间、媒介
5.1本次招标公告时间: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5月30日
5.2本次招标公告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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