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1. 招标条件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5月铁路车辆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80203104。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重型轨道车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包次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平车\NX70\通用 |
辆 |
50 |
合同签订后180天内 |
肃宁北站 |
2 |
材料车\P70\棚车 |
辆 |
1 |
合同签订后180天内 |
肃宁北站 |
备注 |
(1)交货时间为货物到达现场的时间; (2)上述每项招标货物的型号和规格为参考型号,若与“第五章 设备技术要求”中不符,请以“第五章 设备技术要求”中的型号和规格为准。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投标设备,制造商与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标的投标。
(4)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应通过ISO9000或相当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应具有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机车车辆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2014-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若投标人成立未满三年,须提供成立起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8年05月25日09时整至2018年06月01日16时30分整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