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里彦发电#6机组循环流化床锅炉物料循环系统优化改造工程(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里彦发电有限公司#6机组循环流化床锅炉物料循环系统优化改造工程(EPC)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山东里彦发电有限公司2×465t/h循环流化床锅炉是上海锅炉厂制造,SG-465/13.7-M561型锅炉为上海锅炉厂从美国ALSTOM公司引进的CFB锅炉先进技术而设计、制造的超高压、一次中间再热、单汽包、单炉膛、固态排渣、全钢架结构自然循环锅炉
锅炉采用岛式半露天布置、全钢结构、炉顶设置轻型钢屋盖。锅炉采用支吊结合的固定方式,锅炉运转层标高为9m。锅炉采用单锅筒自然循环、集中下降管、平衡通风、绝热式旋风气固分离器、循环流化床燃烧方式、风水冷流化床冷渣器,后烟井内布置对流受热面,过热器采用两级喷水调节蒸汽温度,再热器采用以烟气挡板调节蒸汽温度为主、事故喷水装置调温为辅。
建设地点:济宁市邹城市太平镇境内山东里彦发电有限公司。
2.2招标范围:EPC总承包,#6炉分离器入口烟道缩口、中心筒优化改造、回料器优化改造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循环系统优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采购供货、安装、试验、调试、消防、培训、检验、试运行、验收和质保期内免费维保服务等,并代行办理相关行业审批或核准手续、与相关部门协调完成相关手续等相关事宜。即本项目包括所有设计、材料设备采购(甲控材除外)、全部施工工作、相关报告、全部调试试验、试运行、消缺、考核验收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交钥匙工程,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顺利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同时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选型应满足当地建设、环保、消防、供电、安监等要求。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改造工期要求: 单台锅炉改造总工期 40天(含浇注料烘干时间)。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
2.4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 质保期:该机组改造工程的质量保证期自投运并进行全面性能测试合格后起计算,为期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有提供本项目设计、供货、安装和专业技术的能力,具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安全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或2014年至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同类工程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具有完备的售后服务;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5 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注册所在基本开户出具资信证明;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内(2015年至开标截止日期)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7 具有近五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期)50MW及以上机组循环流化床锅炉制造或改造总承包工程的合同业绩不少于2份;并提供一年(或者半年内)国家检测单位出具的第三方报告。
3.8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投标申请人或投报产品具有国家认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符合目前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3.10 由于本项目浇注料用量较大,浇注料的质量直接决定了项目实施的效果,要求投标方必须具备生产浇注料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企业无浇注料生产能力,可与浇注料生产企业联合投标
3.1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报名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12 质量要求:满足现行规范和项目整体运营要求,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设备制造商图纸、资料以及国内有关电力建设的标准要求,工程经最终质量验收评定优良,所有建筑、安装施工工程合格率100%。
3.13投标人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如发现以上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5月24日至2018年05月30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05时提供单位介绍信、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安全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若为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投标人须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山东里彦发电有限公司#6机组循环流化床锅炉物料循环系统优化改造工程(EPC)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山东里彦发电有限公司2×465t/h循环流化床锅炉是上海锅炉厂制造,SG-465/13.7-M561型锅炉为上海锅炉厂从美国ALSTOM公司引进的CFB锅炉先进技术而设计、制造的超高压、一次中间再热、单汽包、单炉膛、固态排渣、全钢架结构自然循环锅炉
锅炉采用岛式半露天布置、全钢结构、炉顶设置轻型钢屋盖。锅炉采用支吊结合的固定方式,锅炉运转层标高为9m。锅炉采用单锅筒自然循环、集中下降管、平衡通风、绝热式旋风气固分离器、循环流化床燃烧方式、风水冷流化床冷渣器,后烟井内布置对流受热面,过热器采用两级喷水调节蒸汽温度,再热器采用以烟气挡板调节蒸汽温度为主、事故喷水装置调温为辅。
建设地点:济宁市邹城市太平镇境内山东里彦发电有限公司。
2.2招标范围:EPC总承包,#6炉分离器入口烟道缩口、中心筒优化改造、回料器优化改造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循环系统优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采购供货、安装、试验、调试、消防、培训、检验、试运行、验收和质保期内免费维保服务等,并代行办理相关行业审批或核准手续、与相关部门协调完成相关手续等相关事宜。即本项目包括所有设计、材料设备采购(甲控材除外)、全部施工工作、相关报告、全部调试试验、试运行、消缺、考核验收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交钥匙工程,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顺利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同时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选型应满足当地建设、环保、消防、供电、安监等要求。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改造工期要求: 单台锅炉改造总工期 40天(含浇注料烘干时间)。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
2.4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 质保期:该机组改造工程的质量保证期自投运并进行全面性能测试合格后起计算,为期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有提供本项目设计、供货、安装和专业技术的能力,具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安全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或2014年至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同类工程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具有完备的售后服务;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5 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注册所在基本开户出具资信证明;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内(2015年至开标截止日期)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7 具有近五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期)50MW及以上机组循环流化床锅炉制造或改造总承包工程的合同业绩不少于2份;并提供一年(或者半年内)国家检测单位出具的第三方报告。
3.8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投标申请人或投报产品具有国家认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符合目前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3.10 由于本项目浇注料用量较大,浇注料的质量直接决定了项目实施的效果,要求投标方必须具备生产浇注料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企业无浇注料生产能力,可与浇注料生产企业联合投标
3.1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报名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12 质量要求:满足现行规范和项目整体运营要求,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设备制造商图纸、资料以及国内有关电力建设的标准要求,工程经最终质量验收评定优良,所有建筑、安装施工工程合格率100%。
3.13投标人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如发现以上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5月24日至2018年05月30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05时提供单位介绍信、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安全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若为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投标人须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