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罗平阿岗风电场一期(50MW)风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EPC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已取得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及国电集团公司关于罗平阿岗风电场的投资决策批复。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云南罗平阿岗风电场一期工程(50MW)风电项目安装25台单机容量2MW的风力发电机组,配套新建设升压站、场内集电线路、送出线路和场内道路工程。
110kV送出线路总承包工程工期要求为8个月,2018年7月10日前开工,2019年1月10日前主体工程完工,2019年2月10日前完成验收。
招标范围:承包方负责罗平阿岗风电场110kV升压站~110kV茶山变的110kV送出线路、包括:
1、110kV送出线路勘测、设计, 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工作,办理有关送出线路相关手续的报审(含电网审查及备案)以及质保期内质量维修服务,缺陷处理。
2、负责110kV送出线路施工范围内征林、征地(含永久征地和临时征地),以及相关手续的办理。
3、负责110kV送出线路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水土保持,环境恢复的验收工作,验收标准为满足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负责110kV送出线路的协调沟通工作,协调与当地电网公司、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一期工程(50MW)风电项目送出线路EPC工程 |
5、工程业绩:施工单位需具有110kV及以上送出工程业绩1项及以上;设计单位需具有110kV及以上送出设计业绩1项及以上.提供的业绩需在近三年内(2015年至2017年),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及验收证明,时间以验收证明为准. 6、人员要求: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一年以上,必须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常驻现场,不得更换); 7、诚信履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工程质量无不良记录,工期无迟延记录;近3年内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因不诚信履约被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8、限制条件:投标人在原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施工不良记录; 9、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与该成员所承担的工作相对应的资格、资质和实际的履约能力。除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联合体各方还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牵头方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一并提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需具备电力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同时具有电力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需具备电力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单位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的技术力量、施工设备及质量管理能力,并已通过ISO系列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施工单位具有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1.4.2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