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00KV线路保护改造工程线路保护柜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是 2×1000MW 国产超超临界燃煤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00KV 线路保护改造工程线路保护柜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00KV 线路保护改造工程线路保护柜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
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
投标人(或所代理品牌的制造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
投标人(或所代理品牌的制造商)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资格和业绩:
-
投标人(或所代理品牌的制造商)拥有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本次招标设备的能力;
-
投标人应具有 600MW 以上机组发电厂出线电压为 500kV 及以上的线路保护成套能力及投运业绩,且成功运行 3 年及以上,在安装调试及运行中未发生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
投标人应满足国家电网华东电力调控分中心工作手册华东电网 500kV 继电保护工程前期第 4.5 要求:双重化配置的保护装置应满足两个不同厂家的设备。同时,投标人应负责两
-
个不同厂家设备之间的接口协调事项。
-
制造商应通过 ISO9001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
投标人还应提供所投保护装置的品牌授权书(不同厂家的设备应分别提供授权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 年05 月25 日09 时30 分到2018 年05 月30 日17 时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