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漫湾水电厂2018年安全设施标准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
漫湾电厂位于云南省云县和景东县交界的澜沧江中游河段上,距昆明公路里程461km,是澜沧江中下游河段梯级规划推荐的两库八级开发方案中的第三个梯级,是澜沧江干流上开发的第一个大型工程。
漫湾电厂生产厂房为一厂三站,分别设置了一期厂房5台机组、二期厂房1台机组和8号机组厂房1台机组,在大坝左岸及右岸建设有两个升压站,左岸为220kV升压站,右岸为500kV升压站,在距离大坝下游五公里处设置值班区。
漫湾电厂1993年投产至今已运行25年,各类安全标志标识经过不断更新换代,部分室外标志标牌已严重老化、褪色,影响美观;部分标示牌表面老化脱落,存在装置性违章,且部分标示牌规格式样未统一,不符合标准化要求;部分地方标志、标识配置不足,不能满足现场实际需要;部分标示牌挂设要求不统一,或悬挂位置杂乱;部分消防标示牌与现行标准规范不符;值班区办公室、宾馆等场所无紧急疏散路线标识、无安全标志标识;生产区紧急疏散路线标识不完善等现象,为了进一步提高电厂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电厂设施标准化管理,改变当前标志标示存在的格式、色标、大小、老化、褪色等混乱、不统一的问题,进一步提升电厂整体形象和设施标准化管理水平,提高员工安全意识,规范员工作业行为,改善现场作业环境,减少人员误操作机率,实现人、机、环境的和谐统一。
2. 本次招标范围
1、完善应急疏散路线及指示,开展一期上游副厂房、检修廊道、1号机厂房、8号机厂房等应急通道建设。
2、完善电厂值班区应急疏散路线、紧急避难点等应急通道建设,完善值班区宾馆应急疏散路线指示标识。
3、更换标志分类不清、标志设置不合理、位置不醒目及褪色老化的标示牌。
4、对值班区、生产区的楼梯设置防踏空线。
5、对生产区受限空间、职业危害等场所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示。
7、补充更换设备标示牌及门牌标识。
8、拆除老化、褪色、损坏以及旧的标示牌。
9、由卖方提供所有设备标示牌、安全警示标识牌、应急疏散标识牌、应急疏散标识贴、防踏空线等的设计、制作和安装,保证所提供的标识牌和建设的应急通道满足设计方案的要求。
10、提交相关的工程总量清单、各类标示牌尺寸、所建设应急通道平面布置图等,所提供的资料比较经过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验收,负责对合同相关资料竣工归档。
3. 投标人资格
(1) 法人地位:投标人必须是一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成立的,并在境内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
(2) 资质要求:企业成立时间3年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有职工20人以上,其中60%以上的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 财务状况: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商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在过去履行合同中获得用户的好评。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围标、骗取中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无严重违约、合同欺诈及重大质量问题,并提供相关声明或证明材料。
(5) 企业业绩: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电力系统企业标示牌及应急通道建设等电力标准化设施设计、制作和安装工程,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等)。投标人认为提供可以满足项目资格要求的其它资料、附表等。
(6) 主要人员资质:投标人应具有能够完成本招标工程的技术力量,投标人应成立专门的项目组织机构,执行本项目设备的管理、设计、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的人员及现场勘察、安装的主要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具有类似电力系统企业标示牌及应急通道建设等电力标准化设施设计、制作和安装工程工作的经验,最好是曾经担任过类似工程工作的负责人。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 招标人不接受企业联合投标,投标人不得转包及非法分包,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需要分包的,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分包内容及分包单位的资质、要求、业绩等;且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从招标人处领取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投标。
(9) 投标人应提供在过去的三年中由正在执行中的或已执行完的合同引起的诉讼或仲裁(如果有)的准确资料,资料应包括争议各方、争议事件、争议金额及结果。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投标:
- 在本项目或本合同准备阶段曾被招标人聘用为本项目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
- 已被聘用为本合同的监理人或其关联方。
- 被政府有关部门禁止在云南省境内进行投标活动的单位。
- 曾因管理不善引起维稳事件或被集团公司、区域公司或电力系统其它单位列入“黑名单”企业。
- 被澜沧江公司或流域电厂列为黑名单的企业。
- 无国家、行业、华能集团、澜沧江公司、漫湾电厂的不良记录。
-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安排
(1) 招标文件领取:本招标书于2018年5月25 日至 2018 年 5月 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发放。若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携带以下证件在规定时间前往领取。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留复印件;
2) 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留复印件;
3) 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发的领取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
4) 领取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留复印件。
(2)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必须于2018年6月19日10: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