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阳江南鹏岛海上风电项目陆上集控中心220kVGIS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性质:货物
投标人范围:国内
招标平台:电子商务平台
四、时间安排
标书发售时间:2018年05月25日 16:00(北京时间)。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18年05月30日 16:30(北京时间)。
截标时间:2018年06月18日 10:00(北京时间)。
1、招标内容
1.1项目简介
阳江南鹏岛海上风电场工程场址位于阳江市阳东区东平镇南侧、海陵岛东南侧海域,场址中心区距离阳江陆域距离约25km。水深在22m~31m 之间,距离陆地最近距离约19.5km。距离北侧的南鹏岛约4.6km。
项目总装机容量400MVA,拟配套建设1座220kV海上升压变电站和1座陆上集控中心,计划于2020年6月30日前全场并网发电,首批风机计划于2018年12月30日前并网发电。
1.2招标范围
采购范围为阳江南鹏岛海上风电项目陆上集控中心1套母联间隔、5套进出线间隔、2套母线间隔设备及其所需配套辅助设备、备品备件、技术支持服务及培训等。
1.3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项目总承包。
2、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
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投标人银行资信记录、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近三年内(自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日起倒算)无因违约、不恰当履行合同而导致的合同终止、仲裁和诉讼记录,无在招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以地级市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
(2)近三年内(自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起倒算),投标人应无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事故划分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标准为准)记录。
(3)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资格。
6)(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3)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报名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时需填写被授权的投标联系人信息。
4.2 投标人已注册为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需先注册为该平台会员后方可报名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人应按下面的汇款账户信息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标书款),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