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滦平县“两镇一河”(巴克什营镇、虎什哈镇及潮河流域)新城镇综合开发项目首开区-金山岭长城连接线(京承高速-G101)道路改建工程-浮雕及停车场工程已由滦平县行政审批局以滦行审备字 [2018]18号批准建设,并核准了招标方案(核准号:滦招标核【2018】70号),在滦平县基本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备案。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承德中证金域城乡开发 ,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专业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冀建法〔2015〕27号)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滦平县“两镇一河”(巴克什营镇、虎什哈镇及潮河流域)新城镇综合开发项目首开区-金山岭长城连接线(京承高速-G101)道路改建工程-浮雕及停车场工程
2.2 建设性质:改建
2.3 建设 (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预计2018年7月1日开工,总工期3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8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划分为1个标段。
2.9招标范围:道路边坡浮雕制作安装及大巴停车场箱涵、停车场结构层、沥青混凝土路面铺筑等施工图纸所显示的一切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施工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至少满足以下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未任职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发售: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收取,其收据作为投标人进场投标的必要条件。投标人应提早到达开标地点早作准备,因未能缴纳招标文件费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5月25日8时00分至2018年5月30日18时00分。
5、招标文件答疑
5.1要求: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报名成功后至投标人允许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该项目补遗栏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投标人提问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投标人允许提问的时间:2018年5月25日8时00分至2018年5月31日18时00分。
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18年6月25日14时30分。
5.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18年6月25日14时30分,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该项目补遗栏公布。
5.3在线提疑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通过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页面上提交,招标人答疑补遗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该项目补遗栏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6月25日14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 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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