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王营子乡敬老院200千瓦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朝阳县王营子乡敬老院200千瓦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
2.2工程地点: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王营子乡黑虎村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利用朝阳县王营子乡敬老院房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采用Y16C-270Wp多晶太阳能光伏组件,本工程共需704块,实际装机容量193.KW。接网形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程规范质量要求;
(2)设备采购与安装(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8投标保证金:估算价的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由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3.2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不能多于两家,投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招标人只针对联合体牵头人作为投标人办理一切相关业务。
3.3投标人或联合体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营业执照内具备太阳能发电;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作和销售等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在设计和施工能力;具有与当地电力部门协调办理用电所有流程的能力,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直至送电验收并由电力部门出具的完整验收资料,确认供电流程完结,可以正常使用方可。
3.4拟投标的项目班子要求:项目经理资格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电力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岗位证书、质检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岗位证书;
3.5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内不得连续亏损现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未被重组、接管、冻结;在财务方面须满足项目资金需求,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
3.6 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有效资料原件及加盖防伪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招标人和代理公司各一份),于 2018年5月25日至2018年5月29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携带资料及要求:(1)法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保凭证;(2)法人诚信证明(亲笔签署并加盖防伪公章);(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须能通过扫描复印件二维码查询相关信息);(5)安全生产许可证;(6)项目班子成员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质检员证书、安全员证书、施工员证书)项目班子成员需签订一年以上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工合同或社保凭证;同时要求中标后项目班子成员不得变更,须到施工现场执业且中标单位项目班子证件留存招标人处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未中标单位退回。(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到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进行查询)。
5. 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6月22日10:00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