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编号: CHDTDZ020/17-SB-08)
项目所在地区: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新电街1号
一、招标条件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相关技改项目 一期#1排灰管#1-#8放水门之间衬铸石管道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自筹;招标人为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6X2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20/17-SB-0801 |
一期#1排灰管#1-#8放水门之间衬铸石管道采购 |
一期#1排灰管#1-#8放水门之间衬铸石管道采购 |
9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期#1排灰管#1-#8放水门之间衬铸石管道采购】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2.投标人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培训、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质和能力。
4.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最先进、可靠的成熟产品,不接受试验或试制性产品,产品能满足或优于招标规范书的要求。
5.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应具有至少一项钢管内衬铸石管制作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文件(需能明确看出管径、型号、吨数等相关信息)。
6.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投标人近三年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1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3.投标人在电力行业无不良供货业绩,近三年所供材料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5-28 09:00到 2018-06-01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5-28 09:00 到 2018-06-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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