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编号: CHDTDZ007/17-QT-06)
项目所在地区: 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新昌路1号
一、招标条件
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相关技改项目 炉渣销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自筹;招标人为 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4*15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07/17-QT-0601 |
炉渣销售 |
炉渣销售 |
1001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炉渣销售】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应具有炉渣销售经营范围。
3.投标人应提供2笔及以上运输总承包业绩。
4.投标人近3年内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次投标未借取他人资质。
8.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5-28 09:00到 2018-06-01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5-28 09:00 到 2018-06-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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