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相关技改项目炉渣销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4*15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07/17-QT-0601 |
炉渣销售 |
炉渣销售 |
1001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炉渣销售】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应具有炉渣销售经营范围。
3.投标人应提供2笔及以上运输总承包业绩。
4.投标人近3年内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次投标未借取他人资质。
8.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5-28 09:00到 2018-06-01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5-28 09:00 到 2018-06-01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