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输送设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输送设备采购,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招标内容
2.1货物名称、数量、技术参数:输送设备采购
2.2交货期:接甲方书面通知后2个月内。
2.3交货地点:汕尾市海丰县可塘镇可新村双桂山村。
2.4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输送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指导安装调试、性能测试及试生产配合。具体供货范围详见“输送设备招标技术规范”。
2.5质量保证期:合同设备通过项目工厂72+24小时试运行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为输送设备的制造商,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3 2012年以来,投标人具有3个及以上垃圾焚烧发电厂同类输送设备(埋刮板输送机等)的供货业绩。
3.2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单位介绍信于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6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为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输送设备采购,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招标内容
2.1货物名称、数量、技术参数:输送设备采购
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台/套) |
输送设备 |
详见“输送设备招标 技术规范” |
1套 |
2.3交货地点:汕尾市海丰县可塘镇可新村双桂山村。
2.4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输送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指导安装调试、性能测试及试生产配合。具体供货范围详见“输送设备招标技术规范”。
2.5质量保证期:合同设备通过项目工厂72+24小时试运行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为输送设备的制造商,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3 2012年以来,投标人具有3个及以上垃圾焚烧发电厂同类输送设备(埋刮板输送机等)的供货业绩。
3.2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单位介绍信于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6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