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第二热电厂1号炉引风机变频器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1号炉引风机变频器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1号炉配置2台引风机,引风机电机功率为3200KW,配置的高压变频器由东方日立(成都)电控设备有限公司生产,变频器型号为DHVECTOL-DI00630/06,本次招标的变频器容量不低于4300KVA,变频器能够实现变频/工频自动切换功能。电缆、变频差动保护、变频间空水冷系统利旧。投标方投标前要进行现场踏勘,以保证更新设备与利旧设备的有效连接和合理布局。
规模:2×300MW。
交货期:技术协议签订后30天内。
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及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变频装置 |
不低于4300KVA |
套 |
2 |
变压器柜、控制柜、功率柜、连接线 |
2 |
功率单元 |
|
个 |
2 |
随机配件 |
3 |
冷却风机 |
|
台 |
2 |
随机配件 |
4 |
滤网 |
|
套 |
2 |
随机配件 |
5 |
自动旁路切换柜 |
|
套 |
2 |
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投标人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8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1)具有近三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电力系统6KV及以上电压等级至少五台高压变频器供货合同业绩(附关键页影印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5月29日9:00起至2018年6月15日17:00止。
获取方式:
1.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5月29日9:00起至2018年6月4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注意事项须,并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后,点击提交审批。
2.购买: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2018年5月29日9:00至2018年6月15日17:00止)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20日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