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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营口电厂2018~2020年一、二期脱硫、制粉、输煤、吹灰除渣等系统维护检修和生产区域保洁工程(二年)招标公告

   日期:2018-05-29     浏览:0    
核心提示:华能营口电厂2018~2020年一、二期脱硫、制粉、输煤、吹灰除渣等系统维护检修和生产区域保洁工程(二年)招标公告1.1项目名称:
  

华能营口电厂2018~2020年一、二期脱硫、制粉、输煤、吹灰除渣等系统维护检修和生产区域保洁工程(二年)招标公告


 
1.1项目名称:华能大连电厂辅助系统设备及外围设备年度维护工程
1.2项目地点:华能营口电厂现运行装机容量为1840兆瓦(320*2+600*2),位于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距营口市63公里。厂址东接鞍钢新厂,南靠墩台山,西连鲅鱼圈港,北临渤海湾,地理位置得天独厚,是一座大型燃煤火力发电厂。。
1.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4工期要求:四台机组辅助设备及外围设备维护拟于2018年7月1日开工,2020年6月30日竣工(以合同签订日期计算,二年整)。
1.5质量目标:本标工程质量应达到华能国际电力股份公司《火电工程建设考核标准》要求,并达到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火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达标与创一流规定(最新版)》的标准。
2.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华能营口电厂一二期脱硫、制粉、输煤系统维护检修、生产区域保洁及烟温探针、蒸汽吹灰器、除灰、除渣系统维护(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检修两年维护周期工程,包括1、2、3、4号机组的脱硫系统检修及维护(含机务、电气、热控专业)、制粉系统检修维护(含机务、电气、热控专业)、除灰、除渣、排渣系统日常维护(含机务、电气、热控专业)、锅炉烟温探针及蒸汽吹灰器维护、WGGH系统(烟气冷却器、烟气再热器及相关附属设备)、低低温省煤器系统、输煤系统检修维护(含机务、电气、热控专业)及所有支持以上系统生产的设备及其连接部分的标准检修与日常维护(含机务、电气、热控等各专业)及设备名牌标示和系统所辖区域内的保洁、周边道路冬季除雪工作。(但不限于此)。
2.1.1基本内容:
2.1.1上述范围所涉及到的消防、采暖通风系统维护、照明设施、梯子、栏杆、平台、伴热系统等部位的日常维护、修补、消缺工作及需要试验、检测的配合工作。
2.1.2设备、系统及相关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消缺(包括检修、停机消缺)、事故抢修、检修工作。
2.1.3设备的日常保洁工作。
2.1.4机组运行期间发生挂起或延期缺陷、设备运行中存在的潜在隐患(因考虑机组运行安全无法在运行状态消除),负责利用停机时机无偿消除或治理。检修、维护作业所涉及到的脚手架、焊接、起重以及机组运行期间锅炉发生蓬焦处理等工作。
2.1.5维护单位负责电厂A、B、C级检修期间的监理与旁站工作,负责检修过程的质量验收工作。要求每个专业至少安排4名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参与检修全过程管理,包括安全监督、质量过程控制、质量三级验收、进度工期管控、材料备件的管理等。
2.1.6定期参加部门各专业的培训与讲课,维护单位每月一人次对我厂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流讲课。
2.1.7检修作业所涉及的玻璃钢粘接工作,例如:吸收塔喷淋层、烟道疏水、事故喷淋等。
2.1.8维护、消缺、定检要做到24小时值班工作,并每月25日前上报班组和专业月度工作总结。
2.1.9二期石子煤运行维护(含排放,即要有人员巡检值班)。
2.1.10维护单位需保证日常临时变更的设备或系统改动的项目,工日在100个工日以下的,安排人员进行施工完成。工日执行中电联2015-08-01实施300兆瓦、600兆瓦《火力发电机组检修》定额【2015】115号标准。
2.1.11维护单位根据国家政策和厂内设备系统的需求,增加的系统设备,自动纳入常年维护范围内,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2.1.12维护单位满足该项目维护所需各种工器具要求,如重物搬运、高压试验设备、电气特性试验设备、仪表校验仪器等
2.1.13华能营口电厂自己维护的设备时如需要焊工、起重工、架子工配合,维护单位提供焊工、起重工、架子工配合不另行增加费用。
注:此项工程不包含上述所有设备管道系统保温拆安、防腐,包含地埋管线维护(土石方挖、填除外)。
2.1.14生产区域保洁工作:华能营口电厂1、2、3、4号机组厂房,厂内其他生产建筑,燃料输煤系统保洁工作。
2.1.2范围界定
一、脱硫系统主要设备及范围界定:
1.主要设备
1.1脱硫区域内的烟风系统(净烟气挡板门及烟风道等设备)。
1.2吸收塔系统(一期两座吸收塔Φ12.8×40.5m及塔内屋脊式除雾器、烟道除雾器、喷淋层、侧入式搅拌器等,二期两座吸收塔Φ14.0×31.75m及屋脊式除雾器、烟道除雾器、喷淋层、侧入式搅拌器等设备)。
1.3氧化风系统(一期四台氧化风机入口流量:10000Nm3/h,二期四台氧化风机入口流量:9443Nm3/h,及其吸收塔内的氧化风管)。
1.4浆液循环泵系统(一期八台浆液循环泵,流量:7100m3/h*3+4500m3/h*1m3/h,二期六台浆液循环泵,流量:8000m3/h)。
1.5制浆系统(一期两台湿式球磨机,最大装球量:40.2吨、二期两台湿式球磨机,最大装球量:29吨。以及每台磨机附属的再循环泵、提升机、电子皮带秤、电磁振动给料机等设备)。
1.6石膏脱水系统(共包括四台滤液泵、两台浓浆泵、两台稀浆泵及其箱罐等设备)。
1.7废水系统(共包括四台废水泵、两座三联箱等设备)。
1.8事故排放系统(共包括两座事故浆液箱、四台事故浆液泵等设备)。
工艺水系统(共包括两座工艺水箱、四台工艺水泵、八台除雾器冲洗水泵、两台后备供水泵等设备)等系统内的设备及管路。
1.9电气主要设备:一期脱硫低压电机146台、一期脱硫高压电机12台、二期脱硫低压电机128台、二期脱硫高压电机12台。
1.10电气负责母线室:一期脱硫脱水及废水系统母线室、一期脱硫磨制系统母线室、一期脱硫1、2号MCC段母线室、一期脱硫1、2号PC段(400伏)母线室、一期脱硫6千伏母线室、二期脱硫期4号脱硫MCC、保安段母线室、二期脱硫期3号脱硫MCC、保安段母线室、二期脱400伏母线室、二期脱硫6千伏母线室、二期脱硫工艺楼二楼制浆系统、脱水系统母线室、二期脱硫工艺楼四楼废水系统母线室等。
1.11电气负责一期脱硫控制柜48面、二期脱硫控制柜38面、6千伏干式变压器7台。
1.12热工主要设备包含热工仪表和执行机构。
1.13 WGGH系统(烟气冷却器、烟气再热器及相关附属设备)主要包括8台烟气冷却器本体(4台/炉)、2台烟气再热器本体(1台/炉)、进出口管道及阀门、6台循环水泵、4台凝结水增压泵、凝结水加热器、热媒水换热器等及相关附属设备。
1.14低低温省煤器系统,主要包括4台低低温省煤器本体(2台/炉)、进出口管道及阀门、4台循环水泵、4台再循环水泵等及相关附属设备。
2.系统划分界限
机务部分划分界限
2.1烟气系统划分界限:以引风机出口挡板为界,挡板以后(不含挡板)至烟囱,属于本系统。
2.2闭冷水系统划分界限:一期闭冷水以风机油站冷却水管接口后(含阀门)、二期闭冷水以引风机室闭冷水供回水手动总门为界(含手动门)属于本系统。
2.3工艺水系统划分界限:一期工艺水系统以脱硫脱水楼为界,脱水楼墙外一米管路属于本系统。二期工艺水系统以燃料输煤栈桥为界,栈桥下竖井阀门后(包含竖井阀门)至脱硫区域属于本系统。
2.4蒸汽吹灰系统与主炉系统设备划分界限:以蒸汽吹灰器供汽母管第一道手动门为界,该阀门(不含手动门)之后的系统设备在本工程范围内。
2.5消防水系统划分:消防水母管供系统手动总门为界,门后属于本系统。
2.6厂内热网系统划分:以厂内热网联箱,供区域手动总门为界,门后属于本系统。
2.7二期仪用压缩空气系统划分:二期锅炉厂房南墙及其延伸线以南的管路、阀门、储气罐属于本系统(除二期电除尘厂房内部分),一期仪用压缩空气划分:以储气罐入口阀(储气罐旁)为界,阀后(不包括阀门)属于本系统。
2.8栈桥上属于环保专业区域所管辖的暖气、蒸汽及工艺管路界限划分,锅炉厂房出墙1米的管道在环保专业所辖区域栈桥上布置的管线属于本标段。
2.9 WGGH系统界限:
2.9.1凝结水增压系统界限:以凝结水来回水穿锅炉厂房墙为界,墙至凝结水增压系统所属系统及相关附属设备,在本工程范围内。
2.9.2烟气冷却器系统界限:以进口膨胀节(含此膨胀节)为界限,膨胀节以后所属系统及相关附属设备,在本工程范围内。
2.9.3循环水系统:WGGH循环水系统所有设备在本工程范围内。
2.9.4 WGGH系统蒸汽吹灰器界限:蒸汽吹灰器本体、管道、阀门、支架等均不在本工程范围内。
2.10低低温省煤器系统界限:
2.10.1烟系统界限:以进口挡板门(含此挡板门)为界限,挡板门以后所属系统及相关附属设备,在本工程范围内。
2.10.2水系统界限:以凝结水来回水穿B排锅炉厂房墙为界,墙至低低温省煤器水系统所属系统及相关附属设备,在本工程范围内。
2.10.3低低温省煤器系统蒸汽吹灰器界限:蒸汽吹灰器本体、管道、阀门、支架等均不在本工程范围内。
电气部分划分界限
2.9一期脱硫系统的6千伏设备以备用段及6千伏1-4段开关柜为界,6千伏开关柜电缆(含电缆)以外全部电气设备由投标人负责。取自机组400伏交、直流电源的以机组开关柜为界,开关柜电缆(含电缆)以外全部设备由投标人负责。分界开关柜控制电缆部分连接到脱硫系统的由投标人负责,连接到机组控制系统的由招标人负责。
2.10二期系统脱硫以变压器二次开关为界,二次开关以下归投标人负责。分界开关柜控制电缆部分连接到脱硫系统的由投标人负责,连接到机组控制系统的由招标人负责。
2.11二期输煤6千伏及400伏段、脱硫6千伏及400伏段一、二次设备归投标人维护。输煤段上的输煤设备开关柜由燃料部负责维护,其它母线及电源取自输煤段的全部设备由投标人负责。
2.12脱硫系统除继电保护装置、保护及电测仪表用二次回路外,其他脱硫系统电气一、二次设备由投标人负责(含高压试验)。
热工设备划分界限
2.12热工设备界限随主设备划分。上述主设备相关热工设备在本协议范围内。脱硫系统DCS、PLC控制系统,招标人负责到机柜模件端子排,机柜端子排以外的所有设备由投标人负责;就地PLC成套控制设备,招标人负责PLC控制器、电源、通讯模块等控制设备维护,机柜内其他设备,如继电器、接触器、空气开关、隔离模块、端子排等归投标人维护。
2.14热控控制及信号电缆绝缘检查、故障检查由投标人负责,如需要重新敷设电缆,线芯在8芯及以下、单芯线径在6平方毫米及以下、长度100米及以下归投标人。
2.15热控设备的仪用和厂用压缩空气气源归投标人负责,包括所有压缩空气管路,气源阀门。
二、制粉系统主要设备及范围界定:
1.主要设备
1.1一期制粉系统包括:MBC-225型磨煤机12台,ЦC-40-1100/7000型给煤机12台,磨煤机润滑油站12套,磨煤机液压装置4套(每套一个总站,3个阀门站),磨煤机煤粉管道、给煤机插板门、磨煤机出、入口插板门等及相关附属设备。以冷、热一次风截门前的第一道焊口为界,该焊口(含此焊口)之后系统设备在本工程范围内。
二期制粉系统包括:HP1063型磨煤机12台,EG2490型给煤机12台,磨煤机润滑油站12套,磨煤机煤粉管道、给煤机插板门、磨煤机出、入口插板门等及相关附属设备。以冷、热一次风截门前的第一道焊口为界,该焊口(含此焊口)之后系统设备在本工程范围内。
1.2一期石子煤系统包括:石子煤输送机、槽及振打装置共5段,总计450延长米,石子煤箱及上下气动插板门、石子煤提升机、卸料斗及相关附属设备等。二期石子煤系统包括:石子煤收集器及上部2台气动插板门、石子煤专用液压叉车2辆相关附属设备等。
1.3一期密封风机系统包括:YG1640-19型密封风机5台及相关管道、阀门等设备。二期密封风机系统包括:9-26,11.2D-7型密封风机4台及相关管道、阀门等设备。
1.4一期、二期负压吸尘装置3套:包括三台罗茨风机、收尘仓、管道阀门等及配套的电气热工设备。
1.5制粉、石子煤系统区域电气设备
制粉系统:一期高压电机17台、低压电机36台;就地控制盘40面、电动门30个。二期高压电机12台、低压电机28台、就地控制盘30面、电动门20个。
石子煤系统:低压电机64台;就地控制盘1面;
1.6一期制粉系统热工设备,包括磨煤机密封风压力,磨煤机冷、热风门,磨煤机入口风量、压力、温度等附属热控设备;磨煤机内风、粉及混合物压力;磨煤机出口温度、压力、风速流量、CO检测等热工设备;磨煤机入、出口粉管阻火器相关热工设备;磨煤机及电机本体相关热工设备;石子煤排放系统的控制箱及相关热工设备。
磨煤机润滑油站、液压油站附属相关热工设备(除液压油分站控制柜以外),包括温度、压力、流量、开关等热工设备。
给煤机控制系统相关设备,包含给煤机皮带秤日常校验。
密封风机相关热工设备。
1.7二期制粉系统热工设备,包括磨煤机密封风压力,磨煤机冷、热风门,磨煤机入口风量、压力、温度等附属热控设备;磨煤机内风、粉及混合物压力;磨煤机入、出口温度、压力、风速流量;磨煤机出口粉管阻火器相关热工设备;磨煤机及电机本体相关热工设备;石子煤排放系统的控制箱及相关热工设备。
磨煤机油站附属相关热工设备,包括温度、压力、流量、开关等热工设备。
给煤机控制系统相关设备,包含给煤机皮带秤日常校验。
密封风机相关热工设备。
1.8热控控制及信号电缆绝缘检查、故障检查由投标人负责,如需要重新敷设电缆,线芯在8芯及以下、单芯线径在6平方毫米及以下、长度100米及以下归投标人。
2.系统划分界限
机务部分划分界限
2.1制粉系统与燃料设备划分界限:以给煤机的上插板为界,给煤机上插板(含上插板)以下在本工程范围内。
2.2制粉系统与锅炉本体设备划分界限:以磨煤机出口一次风粉管道与锅炉燃烧器的连接法兰或焊口为界,该法兰或焊口(含此法兰或焊口)之前系统设备在本工程范围内。
2.3制粉系统与一次风道设备划分界限:以冷、热一次风截门前的第一道焊口为界,该焊口(含此焊口)之后系统设备在本工程范围内。
电气设备划分界限
2.4一、二期制粉系统的6千伏设备以机组母线段上开关柜为界,6千伏开关柜电缆(含电缆)以外全部电气设备由投标人负责。取自机组400伏交、直流电源以机组开关柜为界,开关柜电缆(含电缆)以外全部设备由投标人负责。分界开关柜控制电缆部分连接到制粉系统的由投标人负责,连接到机组控制系统的由招标人负责。
2.5除继电保护装置、保护及电测仪表用二次回路外,其他制粉系统电气一、二次设备由投标人负责(含高压试验)。
热工设备划分界限
2.6随机务设备划分
三、除灰、除渣系统主要设备及范围界定
1.主要设备
1.1电除尘本体系统(一期为四室六电场24个阳极振打、24个阴极振打、二期为双室五电场20个阳极振打、20个阴极振打)。
1.2输灰系统(一期为正压输送,单台电除尘为56个灰斗、省煤器及SCR输灰、闭式循环管路、空气槽风机等;二期为菲达设计正压输送,单台电除尘为40个灰斗、省煤器及SCR输灰、仓泵、输灰管路)。
1.3粉煤灰系统(厂内灰收集系统):六座灰库及附属设备。
1.4灰渣系统(引风机灰沟、海水管路及阀门、27米厂房内至引风机灰沟入口地漏排放管),一期灰渣泵(含地沟、海水管路、密封水、泵坑、泵组、管路、阀门等)、二期灰库混灰器、二期灰渣池(含供海水管路、排放管路、渣池搅拌器、灰渣池内管路,含渣池本体),二期泵房渣泵入口管(含地沟、海水管路、密封水、泵坑、泵组、管路、阀门等)、灰库排污泵(含地沟、管路、阀门、泵组等)一期石膏库旁地坑泵及阀门、管路等。除灰除渣排放管路厂内4根、厂外3根,地上部分管路合计约3000米,所有管路均为DN400。
1.5闭冷水系统(管路约300米)
1.6压缩空气系统等
1.7炉底灰系统
1.7.1 1号炉系统:干渣机5台,碎渣机5台,海水泵2台,负压吸尘风机2台,缓冲罐1个,渣仓1个,海水冲洗系统、负压系统、地沟排水系统等及相关附属系统设备。
1.7.2 2号炉系统:绞龙式捞渣机6台,碎渣机6台,地沟及海水冲洗系统及相关附属系统设备。
1.7.3二期系统:链条式捞渣机2台,渣仓2套,及相关附属系统设备。
1.7.4一、二期运渣、石子煤车辆(含保养和检修)由投标人提供,需满足现场要求。
1.8二期锅炉零米渣坑排渣泵、搅拌泵、渣坑及零米渣坑排渣泵注水系统
1.9除灰、除渣设施系统电气设备
1.9.1一期粉煤灰:高压电机2台;低压电机8台;就地控制盘10面;400伏动力盘2面;6千伏动力盘一面;6千伏干式变1台。
1.9.2二期粉煤灰:低压电机32台;就地控制盘20面;400伏动力盘2面。
1.9.3一期灰渣泵房:高压电机6台;低压电机2台;就地控制柜10面。
1.9.4二期灰渣泵房:高压电动机2台;低压电动机9台;6千伏配电装置4面、6千伏干式变2台;400伏动力盘4面。
1.9.5二期输灰系统:空压机电机8台,6台高压、2台低压。
1.10电除尘系统相关热工设备,包括电磁阀、开关、料位计、继电器等热工设备。
1.11 SCR和省煤器输灰系统热工设备。包括电磁阀、开关执行器等。
1.12厂内灰库及收集系统(粗灰库、原灰库、四座细灰库及其附属海排等设备)相关热工设备。
1.13灰渣系统(一、二期灰渣池,清水池,一、二期渣泵,海水升压泵、捞渣机、碎渣机等设备)相关热工设备。
2.除灰、除渣系统划分界限
机务部分划分界限
2.1除灰系统与其他系统划分界限:
2.1.1电除尘本体系统界限划分:电除尘本体出入口喇叭口烟道与引风机入口、空预器出口烟道连接第一道焊口为界限,此界线焊口(含此焊口)至电除尘本体区域范围内相关系统设备均在本工程范围内。
一期输灰系统:电除尘输灰系统、SCR及省煤器灰斗下插板(含下插板)至灰库装车卸料头(不含水泥罐体)。
二期输灰系统:电除尘输灰系统、SCR灰斗下插板(含下插板)至空预器出口烟道输灰管焊口之间所属设备在本工程范围内。省煤器灰斗下插板(含下插板)之后所属系统设备在本工程范围内。
2.1.2闭冷水维护以二期电除尘厂房内总门(含总门)至二期引风机室空压机、干燥器的闭冷水管路及阀门。
2.1.3杂用压缩空气管路以干燥器出口阀门(含阀门)为界,其后为维护方负责。仪用压缩空气:一期以压缩空气母管供设备用总门(包括总门)为界、二期以锅炉厂房一米为界。
2.2除渣系统与其他系统划分界限
2.2.1除渣系统:一、二期至灰场所有地上设备(管路、阀门等),以鞍钢西大墙为界,电厂侧为本标段所属,厂区至鞍钢西大墙距离约100米。
2.2.2二期锅炉零米渣坑排渣泵出口管路以二期灰浆泵厂房为界,厂房以外归投标人维护。
2.2.3二期锅炉零米渣坑排渣泵注水系统,以供水手动门(含手动门)为界,之后归投标人负责。
2.2.4二期海水升压泵入口门(含入口门)至二期灰渣泵房(不含地下部分管路)。
2.2.5一期脱硫排放界限,排放总门(不含总门)后至灰沟。
2.2.6一期海水冲灰、渣界限,一期厂房B排墙外1米至灰渣系统。
2.2.7炉底灰渣系统设备界限划分:2号炉以锅炉炉膛冷灰斗为界,炉膛冷灰斗(含冷灰斗)之后所属系统设备在本工程范围内。1号炉干渣系统以锅炉炉膛底部水冷壁下方非金属膨胀节(含非金属膨胀节)以下所属设备在本工程范围内。3、4号炉以锅炉炉膛底部水冷壁下方机械密封(含机械密封)以下所属设备在本工程范围内。
2.2.8炉底灰渣补水系统界限划分:补水管道以化学工业水总门为界(含总门)。门前系统设备不在本标段。
2.2.9其他未尽事宜以招标人裁定为准。
电气系统划分界限:
2.3一、二期除灰除渣系统的6千伏设备以机组母线段开关柜为界,6千伏开关柜电缆(含电缆)以外全部电气设备由投标人负责。取自机组400伏交、直流电源以机组开关柜为界,开关柜电缆(含电缆)以外全部设备由投标人负责。分界开关柜控制电缆部分连接到除灰除渣系统的由投标人负责,连接到机组控制系统的由招标人负责。
2.4粉煤灰系统的6千伏、400伏母线段上所有电气一、二次设备由投标人负责,
2.5除继电保护装置、保护及电测仪表用二次回路外,其他电气一、二次设备由投标人负责(含高压试验)。
热工设备划分界限
2.6热工设备界限随主设备划分。上述主设备相关热工设备在本协议范围内。DCS、PLC控制系统,招标人负责到机柜模件端子排,机柜端子排以外的所有设备由投标人负责;就地PLC成套控制设备,招标人负责PLC控制器、电源、通讯模块等控制设备维护,机柜内其他设备,如继电器、接触器、空气开关、隔离模块、端子排等归投标人维护。
2.7热控控制及信号电缆绝缘检查、故障检查由投标人负责,如需要重新敷设电缆,线芯在8芯及以下、单芯线径在6平方毫米及以下、长度100米及以下归投标人。
四、输煤系统主要设备及范围界定
1.主要设备
1.1堆取料设备3台(1号斗轮机:DQ1500/1500·40型斗轮堆取料机,堆料出力为1500吨/小时,取料出力为1500吨/小时;2号斗轮机:QL600—20型斗轮机,取料600吨/小时。3号斗轮机:DQ1500/1500-40型斗轮堆取料机,折返式布置,堆料出力为1500吨/小时,取料出力为1500吨/小时)。
1.2输煤皮带机40台。
1.3碎煤机6台(一期4台,二期2台)。
1.4滚轴筛、除大块主值11台(一期滚轴筛4台、除大块2台,二期滚轴筛2台、除大块3台)。
1.5犁煤器41台(一期犁煤器14台,二期犁煤器24台,刮水器3台)。
1.6除铁器20台(盘式除铁器9台,带式除铁器11台)。
1.7消防水系统,采暖系统及含煤废水系统等。
1.8采制样系统(入厂煤采样机2台,入炉煤采样机4台,汽车采样机2台,化学制样设备)。
1.9计量称重系统(入厂煤皮带秤4台,入炉煤皮带秤8台,汽车衡2台);
1.10燃油系统(供油泵4台,卸油泵2台)。
2.输煤系统划分界限:
2.1输煤与锅炉系统的界定:锅炉给煤机入口插板门以上(不含插板门)的全部设备。
2.2输煤一期与二期系统的界定:以CS-1AB皮带机尾部落料管为界;CS8皮带机尾部落料管为界。落料管以上为一期设备(含震动给料机)。
2.3一期输煤系统的所有电气一次设备及二次回路和测量回路。输煤400伏1段、2段、3段、4段,和油泵房1段、2段的电气设备,以母线工作电源进线开关、备用电源进线开关为界,电源开关及变压器的检修归检修部电气专业负责,日常维护检查归招标人电气专业负责。
2.4一期输煤系统管辖设备上的高、低压电动机;电力电缆的分工随电动机,高压试验由投标人负责。
2.5高压电机控制回路以6千伏开关柜端子排为界,端子排以外部分由燃料负责。
2.6 1、2、3号斗轮机上的所属PLC设备及程序由燃料部负责,以地面的6千伏电缆箱为分界点,电缆箱和斗轮机上的电缆由乙方负责。
2.7一期输煤系统热控的全部设备(以输煤程控机柜端子排为界,以外部分投标人负责)。
2.8热控系统的各种试验由招标人牵头,投标人配合。
2.9燃料部机务专业自干范围
2.9.1两台汽车衡机械部分检修维护。
2.9.2生活污水泵房内的污水泵、管道及附属设备检修。
2.9.3 41AB、42AB皮带磨破损检修、皮带交接口修复。
2.9.4化学制样班两台联合制样机检修维护保养。
2.9.5输煤一期各段污水泵维护。
2.9.6输煤一期炉前4台皮带秤机械部分检修维护。
2.10燃料部电控专业自干范围
2.10.1输煤二期电气、热控设备整体检修维护。
2.10.2 3号斗轮机所属电控设备检修维护。
2.10.3一期14、15皮带机电控部分。
2.10.4油区卸油系统电控部分。
2.10.5一期入炉煤皮带秤电控部分。
2.10.6 1、2、3号斗轮机上的所属PLC及程序设备。
五、生产区域保洁范围
一、二期机组厂房:
包括4台机组主厂房内全部地面、栏杆、楼梯、管道、室内墙壁、钢梁、桥架顶部、烟风道、机器设备基础、地沟(不包含一期炉侧主灰沟)、门窗内外、厕所、走廊、主控室、15米电子设备间、、机组厂房内所有电气母线室、柴油机室、4台机组高中低压缸外罩、4台发电机外罩、4台机组化妆板、4台小汽轮机外罩、1、2号电泵外罩、一期炉厂房东侧至燃料输煤栈桥楼梯间、一期18米管道间及走廊、21米走廊、二期脱硝稀释风机平台地面及一、二期加氨间、制粉系统区域。
维护范围内的各种沟、槽的定期清理,使设备始终保持健康、洁净、文明、卫生等在优秀水平。
外围建筑:
脱硫系统生产区域:包括一期脱硫磨制楼、一期脱水楼、一期脱硫综合楼、二期脱水楼、综合楼、渣泵房,包括以上厂房内地面、栏杆、楼梯、管道、墙壁、钢梁、门窗内外、厕所等全部区域。电除尘室及各灰库,含走梯及平台地面、电除尘房顶、灰斗间、各段母线室等。
一期化学厂房:地下泵间。包括厂房内地面、栏杆、楼梯、管道、墙壁、钢梁、门窗内外、厕所、控制室、400伏母线室,闸门间。
一期生活消防水水泵房:包括厂房内地面、栏杆、楼梯、管道、墙壁、钢梁、门窗内外。
一期空压机房:包括厂房内地面、栏杆、楼梯、管道、墙壁、钢梁、门窗内外、空压机、干燥器外壳。
一期热网泵房:包括厂房内地面、栏杆、楼梯、管道、二楼电气及计量小间、门窗内外。
氢站包括厂房内地面、栏杆、楼梯、管道、墙壁、钢梁、门窗内外、厕所、值班室、碱箱。
二期海水淡化厂房:包括厂房内地面、栏杆、楼梯、管道、墙壁、钢梁、门窗内外、厕所、控制室、海水淡化400伏母线室、1、2号海水高压泵变频器室、3、4号海水高压泵变频器室、动力盘室等、清洗水箱箱体、加药箱箱体、反渗透膜壳,酸碱储罐、酸碱计量箱箱体,各罐体外壳。
二期反应沉淀池:包括厂房内地面、栏杆、楼梯、管道、墙壁、钢梁、门窗内外、储罐、加药箱。
二期消防水泵房:包括厂房内地面、栏杆、楼梯、管道、墙壁、钢梁、门窗内外。
二期工业废水泵房:包括厂房内地面、栏杆、楼梯、管道、墙壁、钢梁、门窗内外、加药箱。
循环水泵房:包括厂房内地面、栏杆、楼梯、管道、墙壁、钢梁、门窗内外、加药箱。
循环水泵房切换间:包括厂房内地面、栏杆、楼梯、管道、墙壁、钢梁、门窗内外
75公斤、90公斤加氯间包括厂房内地面、栏杆、楼梯、管道、墙壁、钢梁、门窗内外。
化学生活污水泵房:包括厂房内地面、栏杆、楼梯、管道、墙壁、钢梁、门窗内外。
废水提升间,包括厂房内地面、栏杆、楼梯、管道、墙壁、钢梁、门窗内外。
网控楼:包括地面、栏杆、楼梯、门窗内外。
氨区:包括厂房内地面、管道、墙壁、钢梁、门窗内外。
一、二期化验站:包括厂房内地面、栏杆、楼梯、管道、墙壁、钢梁、门窗内外。
二期除尘变楼:包括地面、栏杆、楼梯、门窗内外。
二期引风机室:包括地面、栏杆、管道、楼梯、门窗内外。
启动炉厂房:包括地面、栏杆、管道、钢梁、楼梯、门窗内外。
一、二期柴油机室:包括地面、门窗内外、邮箱盖、暖器管路。
干排渣室外房:包括厂房内地面、栏杆、楼梯、管道、墙壁、钢梁、门窗内外。
二期负压吸尘风机室:包括地面、管道、灰土及时清运。
燃料输煤系统:
对一、二期的输煤廊道、转运站、碎煤机室内的(皮带机、滚轴筛、碎煤机、除铁器出来大块杂务清理等)地面设施进行清扫和水冲洗。
对一、二期的输煤设施如输煤皮带落煤管、碎煤机、滚轴筛等其它设备。
对一、二期输煤栈桥、转运站、碎煤机室内的楼梯、台阶、平台、地面、棚顶、墙壁、窗户玻璃、暖气、厕所、栏杆、盖板、汽水管路、消防管路的卫生清扫。
一、二期的输煤栈桥、转运站内污水沟、污水坑的清理。
一、二期三台斗轮机整体卫生和CS7、C5、C4皮带机地面的清扫。
一、二期煤斗间地面、墙壁、输煤皮带机架构、窗户玻璃、一、二期的输煤栈桥内和各转运站周围地面的清扫。
油区供油泵房、卸油泵房、油区马路和地面、输煤配电室、油区配电盘室地面的定期清扫。消防泡沫罐室地面、建筑物的门窗(在燃料部的监护下进行)。
一期煤场澄清水泵、雨水泵房地面。
二期含煤废水泵房地面、墙壁、玻璃。
入厂取样间、一、二期入炉取样间、汽车采样间内卫生的清扫。
各取样间除尘设备积尘抽屉的清理。
以上清扫工作包含涉及到的高空作业部分。
化学制样班废弃煤样的定期清理。
清扫垃圾清运,以上涉及清扫作业区域的清扫垃圾清运至厂内指定地点。
六、锅炉烟温探针及蒸汽吹灰器维护范围界定
1.基本内容
本工程总体范围包括:1-4号锅炉蒸汽吹灰器和烟温探针设备维护,包括烟温探针、吹灰器、系统阀门、蒸汽系统管道、疏水系统及相关附属设备所涉及的机务和热工等工作。
设备、系统及相关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消缺(包括停机检修和消缺)、事故抢修等工作。
设备的日常保洁工作。
本工程需要投标人驻厂维护,跟班、旁站吹灰;维护、消缺、要做到24小时值班工作,并每月25日前上报相关记录、计划、总结。
检修、维护作业所涉及到的脚手架、焊接、起重等相关辅助工作。
注:此项工程不包含上述所有设备管道系统保温拆安、防腐。
2.概述
华能营口电厂全厂吹灰器及烟温探针设备维护工程,包含全厂吹灰器及烟温探针设施,主要有(但不限于此):锅炉水平烟道长伸缩式蒸汽吹灰器、锅炉尾部竖井长伸缩式蒸汽吹灰器、脱硝耙式蒸汽吹灰器、空气预热器蒸汽吹灰器、3、4号锅炉烟温探针及3、4号锅炉炉膛短吹灰器、低温省煤器蒸汽吹灰器、WGGH蒸汽吹灰器等504台设施设备检修、维护、定期巡检、文明生产、保养等。
2.设备划分界限
2.1机务设备分界限:以蒸汽吹灰器供汽母管第一道手动门为界,该阀门(不含此手动门)之后的系统的维护、检修均由投标人承担。
2.2控制设备分界限:一、二期蒸汽吹灰器控制以DCS控制机柜为界,DCS端子排出口以后的设备由投标人负责维护检修;PLC成套控制设备,招标人负责PLC控制器、电源、通讯模块等控制设备维护,就地及机柜内其他设备,如继电器、接触器、空气开关、隔离模块、端子排等归投标人维护。
2.3热控控制及信号电缆绝缘检查、故障检查由投标人负责,如需要重新敷设电缆,线芯在8芯及以下、单芯线径在6平方毫米及以下、长度100米及以下归投标人。
2.4热控设备的仪用和厂用压缩空气气源归投标人负责,包括所有压缩空气管路,气源阀门。
2.5热工、电气设备随机务主设备划分。
其他未明界限以招标人指定为准。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
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二)专用条件
1.近五年至少有两家300兆瓦及以上等级和两家600兆瓦及以上等级火电厂同类业绩(业绩提供合同首页、标的及签字页扫描件;在业绩中注明三年内是否发生过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的人身事故的记录)。
2.具有健全的项目组织机构及安全保障与监督体系,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资格证或法人委托书齐全,营业执照应年检合格,其资格和签约权限应与所承包的工程相适应;具有相关项目运行维护的资格证书(年检合格或在有效期内),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资质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等,且安全许可范围满足承揽业务等级要求。
3.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8年05月29日9:00起至2018年06月04日17:00止,购买招标文件。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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