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内容:义马分公司车辆维修、维护保养等,数量6台(4款车型),拟招两年。
1.2 本项目拟中标1人。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备以下条件的可通过资格审查并参与评标:
注:凡注册资金为外币币种的,按评审当日汇率换算为人民币
2.1、潜在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原件);或经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含公证书)。(以上原件必须经年检合格及在有效期内);
2.2、潜在投标人须承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潜在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包含三类及以上(含三类)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提供原件) ;
2.4、潜在投标人须在本地已设或承诺中标后设置常驻办事机构,提供常驻机构及服务人员情况(原件);
2.5、本次对在“集团/省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中公布的企业限制其投标;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2.7、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潜在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潜在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潜在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潜在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潜在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1招标文件获取报名时间:2018年5月30日至2018年6月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