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丹河电厂异地扩建2′100万千瓦机组上大压小工程钢板库试桩施工项目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沁阳发电分公司对焦作丹河电厂异地扩建2´100万千瓦机组上大压小工程钢板库试桩施工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现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沁阳发电分公司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本次标段情况
标段编号:QYGSJX-201805-02
标段名称:焦作丹河电厂异地扩建2´100万千瓦机组上大压小工程钢板库试桩施工项目
标段范围:
(一)、钢筋混凝土灌注桩试桩施工:
1、3根Ф800钢筋混凝土后压浆灌注桩试桩A施工,单根长31m。
2、8根Ф800钢筋混凝土后压浆灌注桩锚桩桩1施工,单根长31m。
(二)、CFG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试桩施工:
1、32根Ф500CFG 试桩施工,单桩长20m,桩顶标高-0.5m。桩间距1.5m。
(三)、桩基检测过程中的截桩头、挖土方、桩帽制作等全部土建配合工作。
具体内容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三、竞争性谈判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响应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响应单位应是合法纳税人资格。
3、响应单位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响应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近三年内至少两年盈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响应单位在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项目参与竞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响应单位与国家电投集团河南公司及所属单位无任何纠纷。
(二) 专项资格要求
1. 响应单位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 响应单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 响应单位2013年1月至今,必须具有灌注桩施工业绩(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两个及以上,需提供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的合同、竣工验收单等证明文件。
(三)资格审查方式
1.采取资格后审的合格制。
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必须是年审有效期内的,加盖单位公章,正页与年审页合并制作在一页内);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购买联系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双面合并制作在一页内);
4.报名单位登记表(见附件1);
响应方在报名截止期限内将以上4项内容中《报名单位登记表》(见附件1)以Word形式,其他3项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到联系人信箱。报名资料提交后,务必电话通知联系人。
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6月3日17:00
(二)、竞谈文件领取
本标段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版将发送到购买联系人信箱,不接受来人现场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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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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